第68章君之不要讓你姐有事(第1/3 頁)
「愛情從再見開始 ()」!
杜攸寧本有些同情,可再仔細看這女人,披麻戴孝的素衣裡露出某時尚品牌的奢侈時裝,兩條大腿在這個入了秋的季節中只穿了薄薄的一層絲襪。
這眼淚可能是真的,可行為卻不像是真傷心。
她冷冷的看著這個女人,笑道:「沒做過壞事為什麼要從市醫院跑來鎮上做小醫生?沒做過壞事怎麼讓你們的房子修建的這麼氣派?沒做過壞事你這名牌的衣服怕是一輩子都穿不上吧。」
女人聽了一愣,哀哀慼戚的眼睛裡充滿了敵意:「你究竟是誰?你來我家幹什麼!」
要是沒有女人懷中的孩子,杜攸寧都能跟她打起來。
她起身:「不用送,我這就走。只是告訴你,我會用周氏少奶奶的身份起訴,要求查帳。可能你們接下去的日子就不會那麼好過了。」
「什麼,周…」女人瞪大了眼睛,看來這件事情她也是知道的。
「對,我沒死。能回來還是要感謝你老公的貪財!」杜攸寧拋下這句話,又朝門口走去。
女人緩過神,她瞪大眼睛對著四周的親屬喊道:「快!快抓住她,不要讓她走了!」
俗話說窮山惡水出刁民,那女人本來文化程度也不高。當時心中只有一個念頭:不能讓他們查帳!
她老公的錢幾乎全歸她管,有多少哪裡來的一清二楚。
這些錢是周家的錢可也是陳希給的,現在別人不知道她卻清楚的狠,這錢是他老公拿命的換來的!
怪不得說是本家的親戚,一聽女主人發號施令,一個個放下手中的活衝上去就要按住杜攸寧和杜君之。
縱使杜君之是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始終也敵不過這麼多的人。
「查帳?哼!」女人看著被綁在椅子上的兩個人,眼中閃過殺意。
「是你殺了我老公?」她像瘋了一樣朝杜攸寧嘶吼道。
「以勒索錢財為目的或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杜君之見女人樣子確實如同瘋狗一樣恐怖,生怕杜攸寧會害怕,搶言說道。
女人聽後沒有惶恐,竟然笑了起來:「呵呵呵…」
法律都是有地位的人才害怕的東西。越是有錢有勢的越怕打官司,越是破皮無賴,反而沒有多大的威脅。
「我說周夫人,你可真會演戲。法律?法律有用嗎?如果法律有用我老公怎麼會死?」她朝杜攸寧吼道,就好像她受了多大的不公平一樣。
「法律不管老天爺也會管!」杜攸寧知道弟弟想做一名律師,他對這些條條框框早就熟記於心。
「所以你老公害人性命收受賄賂才會遭到報應!」杜攸寧把目光看向了女人身後的孩子:「如果你不想離開你女兒去做坐牢的話。最好以最快的速度放了我們!」
杜攸寧的話對女人來說就是威脅。綁架罪,故意傷害罪,現在這個家庭沒有了男人,他們一個都承受不來。
「你在威脅我?」女人明顯油鹽不進。
杜君之卻冷靜的說道:「在你面前的可是周家的少奶奶,你家的這棟樓只怕都是周家給的吧。既然是周家的東西你說有沒有找不到的?她要是在這裡掉了一根寒毛,你猜你會不會跟你這情深意重的丈夫一起合葬?」
啪!
杜君之的話音剛落,一個女人的巴掌就打在了他的臉上。
「呸!你們別以為我不知道,今天來的只有你們兩個。等周家的人找上來你們兩個早就死了!要查嗎?查去吧!」
她的樣子簡直就是個無腦的潑婦,看來當初被提拔成主任的趙醫生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