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警方發來的第六份資料:安然的詢問筆錄(2)(第1/2 頁)
【案件:濱城兒童慈善基金會晚宴中毒死亡案】
【接受詢問人:安然「晚宴嘉賓(未受邀)、趙立慧死亡目擊者」】
【詢問警官:濱城警署重案組 趙正驍】
【訪問地點:塢城凌雲國際酒店1301房】
【趙正驍(以下簡稱趙):好,既然安然女士這麼爽快,那我也就不繞圈子了。十幾年前,你和文迪女士之間,是不是曾經因為沈奕辰而反目?原因是,你介入了文迪和沈奕辰的婚姻。】
【安然(以下簡稱安):(擺了擺手)我就知道,你想問這個。沒想到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初這些破事兒,還是有這麼多人好奇。趙警官,當年,我、文迪,還有沈奕辰都很年輕。說句爛俗的話,他們倆的婚姻,早就已經是問題重重了。所以並不是因為我的介入,才導致他們婚姻的破裂。
再者,當時,我只是沈奕辰眾多情人中的一個而已。(冷笑一聲)嚴格來說,連情人都算不上,我們只是各取所需。他貪圖新鮮和刺激,我呢,利用他的名氣,得到更多的機會和更好的資源。我們從來沒有認真過。在這點上,我和沈奕辰默契得很。
就連後來結婚,也是因為事情被媒體炒得收不了場。還有,我們權衡過,在當時,結婚對我們兩個的事業都有助推的作用。索性,不如就演一出真心相愛,情不自禁好了。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沒過多久,我和沈奕辰就離婚了。】
【趙:安然女士,你大概誤會了我的問題。我想問的是,你和文迪之間,是不是因為沈奕辰而反目成仇。我並不想知道,你和沈奕辰到底是不是真愛。因為,不管你們是什麼樣的關係,和閨蜜的老公搞在一起,這應該算是犯了大忌。】
【安:(沉默了幾分鐘,看起來,臉上的表情很複雜,甚至有明顯的緊張和慌亂,最後終於說——)這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就算當時有什麼仇,也早就忘記了。】
【趙:真的可以忘記嗎?】
【安:(聲音不由得提高了)當然!我們後來各自又開始了新的感情,甚至婚都結了不止一次。有什麼理由,還抓著當年的事不放呢?】
【趙:安然女士,據我所知,在你和沈奕辰結婚兩年後,文迪重新殺回影視圈,還比之前更受歡迎。她動用自己在影視圈的影響力,讓你本來已經到手的好幾部戲,全部在開拍前被換角。我說的沒錯吧?】
【安:(聲音有些乾澀)被換角有什麼新鮮的!投資方或者公司認為,演員不適合這個角色,當然有權利換人來演。畢竟,如果演員和角色不夠貼合,演得不開心,拍出來也彆扭,票房不好,公司賺不到錢,也沒法兒和金主交代。做演員的,要是沒有這點兒承受力,那就根本不該進這行。】
【趙:安女士不愧是影后。心胸就是和一般人不一樣。但是根據我瞭解到的情況後,你曾經在很多公開場合,表達過對文迪的不滿,甚至說過,如果有機會的話,你會一槍打爆她的頭。】
【安:趙警官,再怎麼樣我也是個人。只要是人,遇到這種情況就難免有情緒。可能這樣的話,我確實說過。但是,這並不代表我真的會朝她開槍。】
【趙:別人也許只是說說而已,但安然女士,你不一樣。你和沈奕辰離婚之後,嫁給了你的第二任丈夫唐敬。然而,幾年之後,你和唐敬離婚,並且還朝他開了一槍。好在沒有造成嚴重的傷害,還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所以被免於起訴。】
【安:那不過是一次吵架而已。我一時情緒激動,手邊有正好有槍。】
【趙:安然女士,我想引用一下你的原話。(筆記本翻到某一頁)“文迪那個賤人別得意得太早。我絕對不會就這麼算了的。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不在乎需要等多久,只要讓我找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