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全都要了(第1/1 頁)
曾總對昆昊說道“俄芙那邊表示,想用四百萬購買你的創意,他們想要按照這個創意,拍一個系列!這個錢,公司是沒法提成的,所以都是你的!你同意麼?”
正為錢發愁呢!這不就來錢了。昆昊當然連忙同意“為什麼公司沒法提成呢?”
冪冪說道“公司只簽了你經紀約!你在其他方面,產生的價值。公司沒權利分成啊!你以為公司,不想分你的錢啊!”
曾總敲了敲會議桌!“好了拿下一個目標了!繼續,我這有一個現成的。星光和月華兩家手機公司,都發來了代言邀請”看到昆昊有些迷茫。就給他解釋道
“星光和月華,是世界上最大的兩家,手機制造公司。這是老闆是親哥倆,老爹去世後,分家產時翻臉了。
然後把家族的科技公司,一分為二。之後就互相像仇人一樣競爭。你做什麼我就跟著做什麼,結果呢?
哥倆進入手機行業當中。相互廝殺,並沒有兩敗俱傷,反而把同行都幹躺下了。
我為什麼和你說這些呢?因為我要讓你知道,這兩家勢同水火!這兩份邀請你只能選一個。
而且只要你選了其中一個,哪怕只給這家做一年的代言人,今後另一家也不會再用你。因為這倆家公司,選擇誰都區別不大。所以你自己選吧,我就不給你什麼建議了。
不過呢?還是有些區別的,你要是代言星光,比較簡單。星光科技的旗下產品,都是以植物命名。
他們新的手機品牌,命名為蘋果!因為你的那首《小蘋果》的火熱,所以他們決定。選擇你做代言。
而月華公司呢,知道星光推出了一款,針對年輕群體的手機!於是他們也準備新推出一款,針對年輕人的手機。
月華科技旗下產品,都是以動物命名!他們新的手機品牌,命名為貓咪!
他們希望你寫出一首,傳唱度比較高的,關於貓咪的歌曲。一個是直接就可以代言!另一個是需要寫歌!你自己選吧!”
昆昊坐在那裡沉思,其實他是在翻曲庫!嗯!找到了!於是開口說道
“小孩子才做選擇題,我選擇兩個代言都要。”
“你是不是沒聽明白。兩家公司勢同水火。不會用同一個代言人的!”
“同一個人不行,那同一個經紀公司,總沒問題吧?我代言星光的蘋果,給月華寫一首歌,然後讓迪姐唱,詞作者也寫成迪姐不就行了!”
曾總能說啥,旗下的藝人為公司考慮,求之不得!
胖迪弱弱的說了一句“我不會唱歌”
一旁的冪冪看著昆昊的眼神那叫一個幽怨呦!太偏心了吧,這麼一會,昆昊和胖迪,一人倆代言了!
自己這個老闆,一個都沒有呢,她都想接胖迪的話,說胖迪不會唱歌,我會了!可是作為老闆得矜持啊!
昆昊對著胖迪說到“你沒看網上怎麼評價我的歌麼,都說我的歌,會說話的就能唱的來,你跟我學。很簡單的,一點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