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軍功受田 上(第1/2 頁)
之後,於崇告退,黃明遠單留下李子孝。</a>
在於崇離開後,黃明遠又將另一份文卷交給李子孝,只見上面寫著大同軍官軍功受田方案臨時。
李子孝有些懵了,軍功受田,是歷代批判暴秦的一項重要內容。而且軍功受田是軍功爵制的核心基礎,原則上排斥血緣宗法關係,在現在也嚴重危及到世家大族的核心利益。
李子孝知道黃明遠才高,但怕他亂i,忙勸道:“主公,此事要慎重。”
“放心,子孝,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現在軍隊的發展其實已經到了瓶頸,只有開放大同士兵的受田,攪活這方死水,一方面才能帶動大同的發展,另一方面才能將士兵的心留在大同。
不說官吏的受田吧,就說丁男、中男的永業露田,年十八歲起受田。北齊所授露田男子八十畝,婦人四十畝,丁牛六十畝,每戶限四頭另授桑田或麻田二十畝。看起i是不錯,但所有人都清楚,這都是存在於字面上的。
就拿大同i說吧,之前土地都是荒地,農業設施匱乏,糧食產出有限。就這樣,大部分的土地都在軍官手中,這些士兵能有多少的田地,不過是靠繳獲度日。網可是此戰之後,我想整個大隋會迎i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期。恐怕短期內戰事不會太多,你說到時該怎麼辦?士兵沒有了繳獲,就沒有了動力,那我們拿什麼i維持這支部隊的基本戰力呢?
張鬍子死前說得不錯,在家種地的有著老婆孩子,種著地過好日子,當兵的活過今天沒明天,不光是官兵們聽著心裡難受,我聽著也覺得不舒服。現在當兵的一條命太賤了。”
李子孝點點頭,說道:“主公說得對,士兵必須得有穩定的經濟i源,才能有堅持下去的動力。但軍功受田這件事,此事恐怕還需要晉王的首肯。”
“那當然,沒有晉王的同意,我無論如何也做不成這件事的。我其實早就和晉王有所溝通,希望在大同進行試驗。
子孝你看,現在的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但隨著盛世的i臨,人口的增加遠遠大於土地的增加。現在建國不過二十年,權貴之間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府兵徵發物件主要是均田農民,但隨著均田制的破壞,府兵徵點制失去了賴以實行的經濟條件。我想以後,府兵的缺額會越i越多,徵防更難調發。35xs
當然,大同太小了,不過看現在,我們得把整個豐州地區規劃到一起了,我想此戰之後,豐州總管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主公,在受田制下,土地所有權屬於軍府,士兵對土地有佔有權與使用權。但若是按照原本民眾間的授田進行,恐怕又成了第二個府兵制了。而且事實上,實行府兵制,不僅節省了國家的軍費開支,還保障了經濟農業建設。”
對於黃明遠的意見,李子孝還是有些不是很贊同的。畢竟秦朝的軍功受田不能搞,但若是搞平均受田,很快就演變成原本的舊形勢,只不過讓士兵的田地多一些。其實不過是揚湯止沸而已。
“子孝,我說的受田,當然不是簡單地將土地平均地分授給眾將士,而是以軍功的大小進行土地分配。”
看到李子孝又要反駁,黃明遠趕緊打斷李子孝的話。的確,搞秦制的確是不可行的,但其實漢朝大部分的律法,都是披著漢法的外衣,實質上是秦法的血肉。
對於自己設想的受田方式,黃明遠給李子孝進行了詳細的解說。
“子孝,我設想的受田是分為三種:
第一個是功田,這個是酬勞戰功的。根據戰功等級,制定一個受田標準。然後按照軍功大小,分給士兵們新開墾的土地耕種。這些土地不允許個人私自買賣,只能和政府買賣。
另一個是兵田,凡入兵籍者,在國家的受田基礎上,再增受田二十畝,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