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完善待遇(第1/2 頁)
朱由校不知朱童蒙的擔憂。
不過,他的確清楚大明文官集團勢力的強大,為維護自身利益手段的下作。
所以,早在收拾內廷時,他就讓李若璉精挑細選忠誠可靠的錦衣衛,日常保護在自己身旁。
為避免內廷宦官宮女和禁軍守衛勾結文官,又讓錦衣衛悄悄秘查對方人際關係,藉著塗文輔案,客氏案,把海量日常人際關係複雜,對皇帝不夠忠心的人統統驅逐出皇宮,已經提前排除部分不穩定因素。
後來劉應坤執掌御馬監,他私下授意劉應坤派遣宦官秘密排查皇宮禁軍,宮女,錦衣衛身份。
非他不相信宦官,錦衣衛,實乃前車之鑑,歷歷在目,正德皇帝,嘉靖皇帝,連泰昌帝都死的離奇,不容他不小心謹慎。
何況,改革沒有不死人的。
相較於大明曆任皇帝限制文官集團,他計劃拔高武人集團,商人集團,狠狠打壓削弱文官集團。
這無疑是在刀尖上行走,不容他有半點馬虎大意。
朱由校緊攥拳頭,斬釘截鐵說:“宵小之徒,不足為慮,諸卿無需擔心朕安危,現在繼續說說軍務,制度分明,兵丁賞罰,待遇更該分明。”
“今後京營,四衛軍,武衛軍,赤甲軍,燕山軍,虎賁軍,連同趙率教的遼東鐵騎,滿桂的幽州鐵騎,盧象升的天雄軍,孫傳庭的秦軍劃歸為職業軍人,無需在固定軍戶內募兵,直接向大明各省募兵,凡參軍者即獲得軍籍,每年步兵十二兩軍餉,騎兵二十四兩軍餉。”
“從軍年齡更改為二十歲起,平常從軍期限由年至六十,改為三年正常退役,戰時,改為五年至十年。”
“一人參軍,全家無需服徭役,每年全家享受朝廷十二兩紋銀的補貼,退役時,依照兵勇從軍年限給於補充,從軍三年給於四十五兩紋銀,從軍五年給於百兩紋銀,從軍十年給於三百兩銀子。”
“逢戰,戰場遇敵,每斬一名敵軍頭顱,獲爵位一級,田宅一處,二十畝永業田或相同價格的賞銀。斬首越多,軍功越高,爵位爵位,賞賜越高。”
“不幸馬革裹屍戰死沙場,朝廷給予兩百兩撫卹金,軍功所得爵位由兒子襲承,子女獲得父親生前半餉,直至幼子女滿十六歲。”
“傷者,朝廷給予百兩紋銀撫卹金,每月獲得爵位半餉,保證家族生活無虞。”
“有軍籍者,父母,子女,妻妾列為軍屬,朝廷率先為其安排職業。”
“今後大明上至百官,下至黎民,不論任何人犯罪,決不能把將罪犯再發配到軍中,破壞兵勇形象。”
此言出,諸將皆驚。
職業軍人超出衛所範疇,應類似戚少保訓練的精兵。
關鍵改徵兵為募兵,一人參軍,全家富貴,且無需服徭役,這打破大明兩百年兵勇地位卑微的現狀。
須知,土木堡之後,功勳戰死者多,衛所良田被佔,坊間出現好男不當兵,好女不嫁丁的習俗。
今日,皇帝明晰賞罰,單單兵勇,以參軍三年的步兵為例,除去三年正常的三十六軍餉,還有給於家族的三十六兩軍餉,退役給於四十五兩補貼。
從軍三年,賺上百兩紋銀。
在這尋常百姓年收入不超過十五兩紋銀的時代,投身行伍每年收益高達三十兩。
何況,若遇戰事,還有殺敵獎賞,奪取敵軍財物的收益,以及朝廷的軍功賞錢,爵位賞賜。
朝廷以此募兵,推行此政策,避免選拔精兵,提高大明兵勇整體面貌,必將鼓勵兵將戰場作戰積極性。
然而,讓朱童蒙,李邦華,李春燁,梅之煥,鄭崇儉等震驚的是賞賜和撫卹金。
朝廷現有撫卹規定,戰場軍官陣亡,嫡長子繼承職位,若嫡長子年幼,發全額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