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頁(第1/2 頁)
他跳過這一章節,發現下一章是書生又在客棧裡偶遇店家女兒,偶遇小尼姑,偶爾大家閨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中難以抉擇時,終於書生高中,於是全部都收入宅院。
藺洵合攏書本,感覺自己眼睛貶值一半。
老闆吭哧吭哧地:「這是目前賣的最好的話本公子,這還有續篇吶,回頭我給您送去?」萬萬沒想到,公子居然喜歡看這種書,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藺洵拒絕三連,「現在的話本,都是這樣的?」
老闆覷著左右無人,想著以後還跟這位公子好好合作,於是把實話說了出來:「現在買的起書的能有幾人吶,總要認字才能看書對吧?這就篩掉一波,而捨得買書的公子哥真要想找美人,直接就去秦樓楚館,還看什麼書?只有窮書生才買這個。」而書中帶著艷琴情節,正是貼合他們的心情。
藺洵大概懂了為什麼,他陷入思維誤區,忘記封建時代識字的才是少數,果然圖書管理員功德無量。
也幸好他來了一趟筆墨店,不然也抓不準這時代的人喜歡什麼東西。
「老闆,把你這兒的,除開這一類的其他話本都找出來,我買了。」藺洵嫌棄的拎起那本《楊花集》,特意丟出來,然後指著書架說。
「好嘞!」生意上門,老闆立刻把話本挑出來,打包放進匣子裡,送到馬車上。
藺洵記住書名,繼續去逛下一個店。他發現下一個店的書畫水平比上一個還不如,就沒有再看畫的事,挑了上一家沒有的話本就走,如此輾轉,抱了一箱子的話本回去。
他把話本統統放在書房,一本本的看起來,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歡迎。
發生在他書房的事,不過一炷香時間就被稟告出去,收到訊息的人冷哼一聲,「隨他去吧,一個病秧子能幹什麼。」不是她說,再有才華有如何?走兩步就氣喘吁吁,註定沒辦法得到上頭重用,而握在手裡的權利才是真的。
藺洵還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裡的樣本後,發現大同小異,雷同的情節到處都是。有些倒不像《楊花集》那麼露骨,但打擦邊球也是難免的,或者說人類會本能對情,仇,權這三方面的東西感興趣,而如果要寫一個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寫艷情,狗血八卦也是人類的最愛。越是被人理所當然的東西,反轉時越會驚掉眼球。
藺洵想了想,決定先寫一個故事來試水,跟畫作做個比較,看看到底是哪一樣更能提高事業值。
而要夠狗血夠新奇的故事重生這類就很不錯。這世上最讓人難過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護住親人,我本可以擁有愛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該有多好?
至於重生這個主題就不能寫的太過露骨,藺洵只虛虛說是神佛庇佑,讓主角或者靈光一現的畫面,給她示警。這種畫面如果不夠細心的人很容易忽略過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為了避免別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換了性別,把故事的主人翁換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喪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時父親死於賑災途中,命途坎坷,最後青燈古佛了此殘生。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後,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時,奶嬤嬤含笑踏進屋請她去飲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為這裡是夢中,她逐漸遺忘後來的事情,真心實意的以為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親將要去寺廟上香時,她心臟猛跳臉色發白,母親擔心她就留了下來。
剛剛寫到這裡,藺洵數了數字數,已經足夠近三萬字,他就愉快的當起斷章狗,把故事停在此處,勾的人心癢癢。
沒辦法,這些時日除開碼字,他還會趁著日頭晴朗出去走走活動氣血,舊血不去新血不來,久坐不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