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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寧晚晚也沒覺得「拳腳功夫」有啥不好,畢竟現在的她早已不是當初那個拍拍石桌手就疼的要廢的小廢物,而是一拳一個狗渣男,別提有多爽快。但,前頭說過,這片大陸畢竟是劍修為主的世界。
但凡是高手、大能,沒有一個不是以劍出名的。
偶爾也有一些修士另闢蹊徑,修醫、修符……但這些統統都算在雜修的範疇中,是所謂的「旁門左道」,無論是認可度還是殺傷力,都遠遠不及劍修。
要想站在大陸戰力的巔峰,要想再也不被人視若草芥……寧晚晚自然也是要修劍的。
不但要修,還要修地漂亮,修地頂尖。
寧晚晚的性格里本就有著股要強拼命的勁兒在,否則她上輩子也不會短短几年就在娛樂圈出人頭地;如今雖是換了世界,危險程度升級再升級。
可寧晚晚一想……最差的結局就是原書裡的死了,而她上輩子已經死過一次,再差,還能差到哪裡去呢?
畏畏縮縮,什麼事都會做不好。
迎難而上才是真理。
也因此,天眼提出情絲是她「命劍」的那一刻,寧晚晚就已經做好了決定。
哪怕要與書中的女主葉離正面對抗,她也不怕。
……
確定好結盟以後,四人很快就收拾好行囊,準備出發了。
距離下一次情絲劍秘境開啟雖還有三天,但這秘境乃是位於中州地界,而非魔域所在的下九州。
從下九州到中州,遙遙幾萬裡,就算是使用傳送法陣,路途上也要耗費整整兩天的時間。
時間緊急,很多事情只能路上在商量。
在臨行前寧晚晚試圖用天眼的能力搜尋有關情絲秘境的線索,提前做好準備。但奇怪的是,這麼多年以來,竟沒有任何有用的線索流傳下來。
酒鬼談道:「說起來,我曾一時興起,去過這秘境一次。」
眾人:「什麼??」
酒鬼灌了自己一口酒,噸噸噸,喝得臉頰通紅:「但什麼都不記得了。出了秘境以後,腦子裡空蕩蕩的一片,我以為是我酒醉,所以忘了。」
但如今眾人有意再探秘境,卻沒能找到任何線索,足以證明酒鬼的失憶並非偶然。
「看來,這秘境沒那麼簡單。」
寧晚晚若有所思道。
「自然不會簡單,否則如何夠當本尊的徒弟?」
說著,林欲雪不動聲色,悄然將一塊兒精緻的桂花糕夾到了寧晚晚的面前。
寧晚晚:「……所以為什麼魔尊也去?」
林欲雪斜睨她一眼:「本尊不去,你哪裡來得飛轎坐?」
寧晚晚看著眼前的桂花糕,感受著周遭舒適的環境,閉嘴了。
掏錢的才是爸爸,爸爸說的都對!
骰娘則感慨:「不愧是魔尊,好大的手筆。」
這頂飛轎,足足有尋常飛轎的十倍大小。
飛轎裡不但有桌椅,還有床榻,隔間;甚至連修煉的地方都有,比她家都大,東西都全。
更重要的是,以飛轎趕路,比其他任何方式都來得舒坦。
御劍浪費靈力,法陣浪費時間。
飛轎兩者都不浪費,而且還能看美男賞心悅目,可謂是上上選。
想到這裡,骰娘忍不住就勾起了幾分別樣的心思。
她給林欲雪拋了個媚眼,柔柔道:「魔尊大人對徒弟真好,就是不知,身邊還缺不缺道侶?」
骰孃的長相其實很不錯,膚白腰細貌美,是那種魔域十分受歡迎的妖艷美人。
平時她一個媚眼,能有七八個男魔修為她大打出手。
然而,林欲雪卻像壓根兒沒看見一樣,比瞎子還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