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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故事很簡單。
他愛上了一個女孩。
那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個時候,城市很小、天很高、荒蕪總是隨處可見,人們生活在逼仄的方寸,周邊十里便是他們一生所能達到的最遠的地方。
那一年,他和別的大妖鬥法落敗,受了很重的傷,便尋了個山清水秀的地方沉眠。也不知過了多少年,他被一個女孩喚醒,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是:
「毛毛,你吃果果麼?」
她那時只有五六歲,頭髮又黃又稀,亂糟糟的羊角辮用麻繩繫著,小臉乾瘦,像個猴兒一樣攀著晃動的樹枝,站在他休憩的樹洞前,手裡抓著一把粘著泥土的紅山莓果。
她把他當作尋常的松鼠,見他無力地躺在樹洞裡,以為它餓了,便將那把山莓送給了他。
後來他才知道,那是她半天的口糧。
她幾乎天天來看她的「乖毛毛」,給他帶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食物與草藥,天真地以為那些凡間草藥能治好他的傷。
他其實已經好了大半,心情不壞,遂只當她是個可有可無的玩意兒,偶爾高興了,便會將豬草最豐盛的地方指給她看,又或者給她帶些長在高處的野果,看著她眼睛裡迸出的亮晶晶的歡喜,他覺得很有趣。
他遠遠地看過她的家,那座歪歪倒倒茅草頂的屋子他一口氣就能吹飛。她和她的母親還有幾個姐姐便住在裡面。閒來無事時,他便會蹲村口那棵老桐樹上,聽著那屋子裡眾多呼吸中她的呼吸,聞著他熟悉的她的味道。
他不記得有過多少這樣的夜晚,小女孩不知不覺地長大,幾個姐姐相繼出嫁,很快便也輪到了她。
出嫁的前一晚,她偷偷跑出來告訴他,以後她不會再來了,因為她要嫁到很遠的鎮子裡去,這一生也回不到這座大山。
他看見了她眼角滑過的晶瑩,也看見了她被月光拉長的背影,他目送她下山,聽見她在睡夢中無聲地哭泣。
在他漫長的生命中,這十年的人間歲月無足輕重,他本應隨手略過。可在心裡卻又有個聲音說,生命再漫長,也從沒有哪一個十年如現在這般,曾與一個鮮活生動的靈魂為伴。
他看著月亮漸漸隱沒在東邊的天際,露水打濕的枝椏在微熹的晨光裡閃出水晶般的光。平生第一次,他涉足了人間與他無由的因果,而從第一天起他就知道,終有一日,他會被這因果反噬。
可他還是去了。
他破壞了那門親事,又化身成年少多金的公子,與她結下姻緣。他們的婚禮轟動了十里八鄉,鄉親們都很羨慕女孩的好運,說她無意間救了富家公子一命,便嫁得了如意郎君。
他應該是歡喜的罷,歡喜到了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從他化為人身出現在她的身邊,她便再也沒去過那座山;歡喜到那幾十年的朝夕相對,他竟一點沒發現她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少,憂愁總是結在眉心。
他沒辦法給她一個孩子。
妖和人是無法孕育後代的,他說不出口真正的因由,只好給她買很多毛茸茸的小動物,他記得她喜歡這些絨毛的小玩意兒,也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她就叫他「毛毛」。
那一天,他興沖沖抱著一隻小兔子回家,想要給她一個驚喜,推開家門時,卻被突如其來的飛劍斬傷。
那是她找來的捉妖人。
女孩變成了婦人,卻還像小時候一樣地天真,以為只要他交出妖丹,他們就能和那些凡人夫妻一樣同生共死,就能擁有一個屬於他們的孩子。
原來,她早就知道了他是妖。
站在女孩依照捉妖人的指示親手佈下的陣法中央,他想,這就是反噬吧,他干涉了本不該他干涉的命運,而今,他要將這命運再還予她。
可惜了那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