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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個便當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個月。」
「你們怎麼認識的?她跟你不像一個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幫她換車胎。」
林薇聽著他說,幾乎可以想像當時的情景,一條車胎,一個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個女人願意把心交給他,直到現在,他們離婚兩年,她因為他的一句話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這樣養成的。林薇又記起陳效說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確不是,唯一一個優點就是夠坦白。
但陳效卻繼續說下去:「其實代價是很大的,只是那個時候,我不知道罷了。」
「什麼樣的代價?」她以為他會說離婚時被分走多少錢。
但他卻笑起來,笑很無奈,頓了頓才說:「我女兒恨我,看到她,就像看到我自己,又一個輪迴。」
只因為這句話,林薇跪坐起來,看著陳效。她想起莎莉,韋伯家離開上海之後,莎莉給她寫過幾封電郵,每次都提到陳效,他其實是個很會哄孩子的人,又或者他哄隨便什麼人都在行,只是要看他願不願意費這個功夫。但他自己的女兒卻恨他。
「是因為你們離婚?」她問他。
「不全是,」陳效搖頭,「小孩子長大是很突然的事情,從前她總是原諒我,她說討厭死爸爸了,五分鐘又會緊緊抱住我不放手,但是突然有一天,她決定不再原諒我,無論我怎麼彌補。」
「你做了什麼可怕的事?」林薇問。
「不需要很可怕,」陳效回答,「只是讓她失望,許許多多次。」
有一陣,林薇不再講話,他們喝完那半瓶酒,她知道自己已經太醉了,這一夜,她有無以計數的時刻是想靠近他的,或者頭枕著他的肩,或者環抱著他,埋頭在他胸前,隨後哪怕發生更多,也不代表什麼,事情就快了結,只當是個紀唸吧。只可惜他們都是背了太多包袱的人,很多事就不那麼容易了。而且,酒精帶來幻覺,自始至終,有另一個人坐在房間黑暗的角落裡,她看不清他的面孔,卻清楚地知道,他是何齊。
第二天,陳效就走了。王俊如約去調案卷,他是個有辦法的人,但按照規定,辯護律師要等到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才有權查閱影印所有口供和證據,現在案子還未開審,操作起來總歸是有些麻煩的。
而且,王俊所關心的跟她並不是一件事,他之所以一條一條線索看下來,完全是為了搞清楚陳康峪身故後,還有誰在運作那個走私網路。查到最後,似乎還是回到姚成建身上,雖然姚成建不過四十幾歲,提升到中方代表這個位子上也就年時間,走私已經進行了十餘年,但姚在審訊中主動交待,供認不諱,檢察院也打算拿他當主犯起訴,就算看在他認罪態度好的份兒上輕判,畢竟那巨額的案值擺在那裡,無期到死緩也是跑不了的,姚成建那樣精怪的人,應該不會在這種時候替人頂下罪名。
一耗幾日,林薇失掉了耐性,她對王俊說:「究竟什麼時候能有個結果?!」
王俊哪裡吃她這一套,回道:「有脾氣朝陳效去,不要來找我!」
林薇怔住,突然意識到自己並不完全是為了案卷的事情著急,而是因為時間分分秒秒的過去,陳效卻杳無音信。
這是最好的機會,也是最後的機會,臨走之前的那一夜,他這樣說。或者是反過來的?最後的機會,最好的機會?她不記得了。同樣兩句話,同樣幾個字,調一調順序,其中的意味就不同了。
終於,王俊打電話找她去,給她看卷宗上那一串名字,指出其中的一個,對她說:「就在裡面。」
「那個人?」她難以置信,接過去細看,那個名字後面跟著四個字——潛逃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