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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年怎樣,判七年怎樣,還了六十萬又怎樣,郭欣死了啊。小說裡沒有人為那個出場即死的女孩子討回公道,文字背後是楊天琪的逍遙法外,是郭長海的坐擁遺產,郭欣只得到了鬱薇的追憶和懷念。
辛星走出法庭,看冬日暖陽晴空白雲,世界還是那麼安穩美好。她在改變劇情了,她代替郭欣活著就在改變劇情了。
「郭欣!」一個中年女人追上來攔住她的去路,雙手扯著她的腰,哭得撕心裂肺:「你不要走,求求你給天琪出具一份諒解書吧,我們砸鍋賣鐵還你錢好不好,求求你了!」
辛星往後退:「已經在審,遲了。」
「不遲不遲,今天不會宣判的,你在二審之前出具都不遲!」
「還多少?」
「二十五……三十萬,三十萬好不好,再多真的拿不出來了,你不能看著我們家破人亡啊!」
「不行。」
「郭欣!」女人聲嘶力竭:「你非要逼死我們一家嗎?」
辛星冷漠:「放開我。」
女人不但不放,還用腦袋拼命往她身上撞:「如果天琪判刑,我就去你家門口上吊,喝藥,你逼死我,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辛星迴頭看大廳裡有沒有法警,沒有她就準備動手了。忽然感覺身前一鬆,熟悉的聲音響起:「喝藥不奪瓶,上吊就給繩。」
女人被拽著衣領拖出三步開外,身高腿長的韓子君取下墨鏡,擋在辛星身前:「公安抓的,法院判的,你應該在派出所法院喝藥上吊啊,死纏受害者要不要臉!三十萬想都不要想,我不會同意的!」
辛星從他身側探出腦袋:「有你什麼事兒?」
韓子君回頭沖她眨了眨眼:「我是你經紀人,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是一體的,你的事兒就是我的事兒!」
辛星笑了,是啊,經紀人了,利益繫結了啊,冷眼旁觀他去作死是不是不太好呢?
劇情或許……還能再小小的改變一點?
第44章 三歲看大七歲看老 楊天琪一審後不久,……
楊天琪一審後不久, 訴郭長海的民事案展開了第一次調解。當事人面對面,調解員做雙方工作,希望能在庭外達成共識和解, 不浪費法律資源。
辛星不在乎是開庭還是調解,她的訴求就是郭長海返還她十八歲以後的租金收益。前幾年的租賃合同一份不少,數額明確,共計一千七百一十萬元
郭家三口拆骨賣肉也拿不出這麼多錢。郭長海梁曉燕兩口子哭得像死了親爹, 拉著調解員的手把郭欣從小到大的瑣事都說了一遍,重點強調他們對她的疼愛, 妄圖以親情來逼辛星退讓。
嚴格按照法律行事的話, 一千七百多萬全部屬於郭欣個人財產, 她狠一點完全可以申請一分不少的追討。就算刨除郭欣每月五千零花和郭長海單轉的七十萬,他還需返還一千六百萬。
但是辛星在調解員的苦口婆心下讓了一步,她表示只要郭長海能證明其中哪一部分錢用於家庭生活, 包括四個人的吃穿用度,郭欣和郭大寶的教育費用等等開支,哪一部分就不用返還。證明不了的她必須討回。
隨郭長海在外購房也好,賭博也好,沒必要一一查清,她就跟他算租金總帳即可。
調解員都覺得辛星確實顧念親情, 三口人五年的生活費,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教育費都不計較了,其他的不還真沒道理,那是人家親媽留給她的遺產啊。
郭長海哪裡能拿出一千多萬生活開支的證明?
調解進行了四個小時,辛星左邊坐著韓子君,右邊坐著李律師,全程面無表情地看兩口子表演。痛哭加訴苦三個半小時後, 郭長海徹底明白繼女是不會迴心轉意了,索性耍起賴來。沒錢,法院看著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