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紀委的老劉很頭疼(第1/2 頁)
發表有違黨風黨紀、有損黨組織權威的不正當言論! 這件事情可大可小。 如果真的上綱上線,可以直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它類似於刑事領域的“尋釁滋事罪”,發揮空間極大。在描述這個罪名時若加上一句“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治你沒商量。 在這種高壓姿態下,陳長安的表情也凝重了許多。 不難看出來,坐在對面的劉處長並不想把事情弄大,都是無可奈何,上面在施壓,很多事由不得他這個小處長做選擇。 為了緩解凝重而尷尬的氣氛,陳長安釋放出了一絲淡淡的笑容。 “劉處長,我也不想為難你,這件事我可以如實回答。我承認,我確實說過一些刺耳的話,但我並不認為那是不正當的言論。” “說說具體的時間、地點,具體說了什麼?” 說著,劉處長又扭頭瞧了一下坐在旁邊的沈薇。示意沈薇別光顧震驚,趕緊把筆錄一字不漏地記下來。 陳長安若有所思的回憶: “2010年3月1日,工業園產業論證會剛剛結束,市委書記楊敬林把我叫到管委會的2號會議室,與我單獨溝通。” “在那次溝通中,我們之間發生了一些意見衝突。” “比較刺耳的話有三段。” “第一段刺耳的話:” “我對他說:錢秋月根本就沒有搞工業園的經驗,就一塗脂抹粉的花瓶,連本職工作都完成不了,你為什麼把她調到這裡來?” “當時他回答我,說這是組織上的人事安排,我不應該過問。” 在陳長安回答的過程中,劉處長全程直盯著陳長安的眼睛,似乎已經看懂了陳長安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 劉處長難以置信地問:“你還說了什麼?” 陳長安不假思索地回道:“第二段比較刺耳的話就是,我曾問楊書記:‘你是不是想利用錢秋月毀了我?’當時我能明顯感覺到他的憤怒。” “那第三段刺耳的話又是什麼?” 劉處長已經震驚得滿頭黑線,似乎想不明白像陳長安這種風雲人物,為什麼會說出這麼沒政治頭腦的話。 陳長安仔細想了回,回道: “當時楊書記很生氣,他說我沒把他那個市委書記放在眼裡。但那只是他一廂情願的理解,我沒有理由因為他是市委書記就遷就他。” “後來我對他說:‘麻煩您替我轉告錢秋月,我已經給過她機會,再有下次,我會讓她身敗名裂!’這是原話。” “當時我的語氣有點重,楊書記也不客氣地警告了我一句,叫我別忘了他是什麼身份,我是什麼身份。” 聽陳長安說到這裡,劉處長和沈薇都像看怪物一樣看著陳長安。 如果把陳長安鑑定成一個不懂政治智慧的傻子,那不符合陳長安留給他們的印象,可以上這類言論內容,又確實很腦殘。 沈薇忍不住丟擲一個疑問:“3月1號那天,你的腦子被驢踢了?” 話音剛落。 劉處長一個白眼瞪了過來,示意沈薇別忘了工作場合,這不是你們朋友之間閒聊的地方。 心領神會的沈薇,立馬就端正了姿態,不敢再吱聲。 陳長安淡然回笑: “腦子被驢踢的人不是我,而是楊某人。” “首先,如果楊書記確實做了一些欠考慮的事,我為什麼不能提出質疑?我是個黨員幹部,但我同時也是一個普通群眾,我有監督權。” “其次,當時我跟楊書記是在會議室一對一私聊,不是在公開場合,也沒有第三者在場,不可能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也就是說,我質疑的只是楊書記個人在工作中的某些不得體的做法,並不是針對黨組織,又哪來的有損黨組織權威?” “難道楊書記一個人能代表整個黨組織?” “荒謬!” “現在我要說的是:黨組織,不是楊敬林胡搞瞎搞的保護傘!你們也別一驚一乍地看著我,我不想為難你們,去叫楊敬林過來。” 陳長安越說越憤怒。 劉處長也確實是驚得一愣一愣的,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他從陳長安交待的資訊裡明白了兩個重點: 一、陳長安之所以出言不遜,是因為楊敬林有錯在先。 二、楊敬林現在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打著維護黨組織權威的名號,發洩打擊報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