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湯家算什麼東西(第1/2 頁)
韓潔此時也顧不上自己的形象了,大叫著朝趙凌撲過去。
店裡的吵鬧聲吸引了不少人來看熱鬧。
甚至還有人拿起手機偷拍。
趙凌一個側身直接躲過了韓潔的九陰白骨爪。
她抓住韓潔的右手反擰到身後,疼的她直叫喚。
已經翻身起來的湯文瓊還不忘整理自己的衣服,看到自己的老母親被人欺負,也火速加入前線。
“你放開我媽!你知道我是誰嗎?!放開!”
趙凌帶著睥睨一切的眼神,伸腿直接蹬到她的頭上。
大長腿的優勢此時盡顯。
趙凌輕輕一個用力,湯文瓊就被推得後退。
她鉗制住韓潔的雙手,和她保持著一步的距離。
“你知道你們今天誹謗的是誰嗎?”
她一使力,就把韓潔推到要上前的湯文瓊身上。
“誰在鬧事?”
阿珍喊來的保安來得正好,趙凌已經挨個出過氣了。
“是她!快把她帶走!”
湯文瓊氣急敗壞,指著趙凌。
“小姐,麻煩你們跟我們走一趟。”
“我要是說不呢?你們有什麼權力要我們跟你出去?”
阿珍威脅道,“快走吧,不然等到韓女士報警就來不及了。”
程清舉著手機走出來,“我已經報警了。”
“你報什麼警?我們才是受害者!”
韓潔也急了。
“當然是報警處理你寶貝女兒造謠我的事了。那件事我已經在校園網看見了,給我造成了名譽損傷。”
程清收起手機,語氣淡漠。
“以防你個暴發戶不懂法,我給你科普一下。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你覺得我會放過你嗎?你的賬號公然在校園網散佈關於我的謠言,我會告到底!”
沒錯,湯文瓊家是個暴發戶。
“我還看了你女兒的媒體賬號,大肆宣揚我是個小三。根據《刑法》規定,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
湯文瓊慌張地拿出自己的手機,想要刪除。
趙凌劈手奪過手機。
“現在知道慌了?孩子死了你有奶了?屎拉褲子了知道找廁所了?水晶吊墜流到嘴裡知道找紙了?晚了!你也完了!”
韓潔心疼地摟過湯文瓊,“沒事兒,咱家有錢!”
“你真以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錢擺平?巧了,我們家也有錢,是很有錢。”
程清接過趙凌遞給她的手機,在手裡轉了一圈之後還給了湯文瓊。
“你刪了也沒用,我已經取證了。我找了專業人員進行區塊鏈證據保全,你這輩子都別想抹去誣陷我的痕跡!”
趙凌給她豎起大拇指。
不愧是豪門,人脈就是廣。
不像她,麥片都只能吃一個牌子的,都要吃倒閉了個屁的。
一箇中年男人急急忙忙闖進來。
阿珍看到後激動得不行。
“經理!”
“你閉嘴!!”
本來在辦公室好好地看業績的商場經理,聽到訊息的時候還以為是惡作劇。
等到他調出監控一看,差點一口氣把自己憋過去。
狂奔過來時,看到沒有眼力見的阿珍還在那裡和稀泥,臉都綠了。
阿珍受了驚,以為是趙凌她們得罪了韓潔才讓經理這麼生氣。
“經理,就是她倆鬧事!”
“我叫你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