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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確實是情緒有些失控了,我心裡完全慌亂。雖然之前沒有和女兒在在一起,但至少我知道她好好的,現在她不見了,我完全亂了。
陳年見我快要瘋了一樣,他沒再和我吵。“或許只是我那親戚帶去哪兒裡玩了,並沒有多大的事,你不要太著急了。應該是能找到的。”
陳年把我帶到了他那個親戚住的小區,說她就住在這裡,綿綿一直都是她在帶,她也確實開有一家託兒所,還孩子還是比較專業的。一直也沒什麼問題。
事到如今,光顧著和陳年吵也沒用,我只好強忍著火氣和他慢慢溝通,只有冷靜溝通,我才能從他那裡獲得更多有用的資訊。
其實要在一個城市裡找一個失蹤了的大人和小孩,真的像是大海撈針。我問陳年有沒有綿綿的照片,他說沒有。他重新有了其他的女人,當然沒有時間陪女兒,所以連女兒的照片都沒有。我說你那親戚的照片有沒有,他說也沒有。
我說我們至少要有照片,這樣可以到火車站和客車站去問,如果運氣好的話,或許能問到線索,這麼長時間沒有音訊,那肯定是出事了。現在最重要的是知道她們有沒有出城。
他說真是沒有照片,那怎麼辦。
我說那只有到派出所求助,希望能把你那親戚的存在檔案裡的照片列印出來,然後我們再去找。
結果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說,沒有授權,不能隨便列印別人的照片給我們,一切還是要等24小時後正式立案,然後由他們來尋找。
我心急如焚,說求你們快點找我女兒,時間越久,她被帶走的可能越大,求求你們了。
但沒用,人家工作有程式。非要到那個時候,才能正式立案。
我當然不能等,只好瘋了一樣讓陳年開著車滿街亂串,希望能發生奇蹟,找到我女兒。
但奇蹟也終究是沒有發生。
晚上十點的時候,安明打來了電話,問我在哪。我一聽到安明的聲音就哭了,說安明,我女兒不見了,真的不見了,我好害怕。
他說你別怕,我馬上就過來。
安明很快就到了,他摟著我肩膀說到底怎麼回事。你慢慢講。
我把從陳年那裡聽來的又跟她說了一遍,他說行,我們現在就去派出所。我說要24小時後才能立案,去也沒用。他說不用,我有辦法。
來到派出所後安明說有了新的線索,現在不是普通的失蹤案了,小區門口有目擊者看到小孩子被人蒙著嘴帶上了車,小孩子又哭又鬧,明顯是被人綁架了。說是不是綁架案也要24小時後才能立案?
警方說如果確定是綁架,那現在就可以立案了。我們馬上派人封鎖車站碼頭等交通關口,也希望你們進一步配合,如果接到綁匪的電話,一定要冷靜。先在現回到家中等訊息。
走出派出所,陳年說安明你這不是添亂麼,哪有人看到小孩子被綁上車了,你這樣是在撒謊,如果警方知道你撒謊,不管了怎麼辦?
“現在小孩子不見了,明顯是出問題了,如果你只是當作普通的失蹤案,那非得等到24小時後才行,24小時會發生多少事?如果在這期間孩子被帶走了,那就更難找到了。現在讓警方介入,那就爭取了時間。到時如果警方追究責任,那我來承擔責任好了。不管是罰款還是拘留,我一個人來承擔。”安明說。
“你這是法盲,完全不懂法律,你這是違法行為。到時如果追究下來,你可得說話算數,自己承擔起責任,與我無關。”陳年是公務員,他們這一類人最怕的就是承擔責任,因為那樣會影響到他們的政治前途。所以他說出這樣的話來,也一點也不奇怪。
但是在這個時候他還在考慮誰承擔責任,而不是考慮怎麼樣才能儘快找到女兒,這確實是讓人有些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