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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來也沒有考慮過一個可能,那就是程時的手機裡,只有這一張照片是宋蜜糖的。
程時已經對著這張唯一的照片出神了好幾天。
剩餘的時間,他都在注意俞子晉的動向,防止他給宋蜜糖介紹什麼烏七八糟的男人。
明明知道俞子晉那傢伙是在故意激他,有意惹他吃醋,可是程時始終沒有決定,是不是真的要去找回宋蜜糖。
即使他如此在意。
好像從很小的時候開始,程時就不是一個有執唸的人。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當年父親因為市裡的工作忙,一個月沒回家,他媽媽都坐不住了,生怕老公是有了外遇,所以在給他父親打電話的時候,特意教他撒嬌賣萌,讓爸爸快快回家。
電話裡,說是說了,不過程時當時的表情很是無所謂。
不是他不喜歡爸爸,他也很想爸爸,不過他覺得,爸爸該回來的時候自然會回來,不回來,怎麼哭喊都不會用。
而且哭喊不是男子漢該做的。
那一次,他父親足足三個月沒有回家,就為了一樁大工程,父親說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牽涉很廣,不能掉以輕心。是的,如今那項工程 ,還依然在為父親口中的老百姓造福,父親也因為這項政績升到省裡,不過也因為這件事,被仇殺。
這都是後話。
總之,程時真的很不喜歡強求。
所以當年冷妍要和他分手,他心裡不捨,卻也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而當宋蜜糖向他提出離婚的時候,他也是這樣,乾乾脆脆地簽了字。
程時一直相信,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麼求也沒用。
強求是最浪費時間和精力的做法,做起來最無聊的事情。
程時奉行這條準則,安安穩穩活到了現在,身體健康,年輕有為,看起來似乎很幸福快樂。
他從來也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如此渴望親手打破這條準則,去強求一個已經離開他的人回來。
即便強求,她也未必會接受,不,或許是一定不會接受。
早知如此,當初不簽多好。
程時覺得自己是第一次這麼後悔,後悔當初蠢得做事不經大腦。
這個時候,手機忽然響了。
掃了一眼來電顯示,程時毫不猶豫地按掉。過了沒有一會,手機又收到一條簡訊,一見到那人的名字,他沒有看內容,就徑直刪除掉。
自從那次在西餐廳聊過之後,她幾乎沒有再找過他,這幾天突然頻繁了起來,程時沒去想箇中原因,因為現在他全身心都在為一件事而煩躁糾結。
他絕不會告訴任何人,他曾經在昨天下午偷偷去了一次清嘉巷,當然沒敢進蜜糖裡。走了幾次清嘉巷,程時已經清楚了巷內格局,透過巷子裡一條窄窄的岔道,他溜進蜜糖裡對面的那家咖啡館後門,在店主驚詫的目光中訂了一個二樓的包廂,一訂就是一個月,並且心虛地囑咐店主務必保密。
直到他坐到二樓那個包廂的窗戶邊上,程時都還認為自己這麼做傻透了。
窗子的視線很好,他一低頭,就可以看見蜜糖裡。由於角度的原因,蜜糖裡的一樓餐廳,他只能看見一小部分,但二樓的露臺,還有宋蜜糖的房間大門。
露臺上曬著她的衣服,一件風衣,一條短裙,還有內衣內褲,它們都在微風的吹拂下擺來擺去。全罩杯的粉紅蕾絲,是程時很熟悉的一件bra,至於那條內褲,同樣粉紅色,上頭印滿了各種小黃鴨,程時側頭想了一下,覺得自己好像沒有見過這一條,大概是新買的。
他渾然不覺,自己此刻的舉動和思維,是有多麼奇怪。
剛剛喝上一杯咖啡,程時就皺了皺眉,覺得太苦,又一連加了三次奶精。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