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落戶買地(第1/2 頁)
土地是沒罪的,理查德雖然壞得掉渣,但是他的地盤卻是一塊山清水秀的好地盤。與歐文的浮翠山莊,一湖相隔。
機會難得,不說夏青黛,就是歐文也挺心動,只是他沒有錢。
但是他的“神”想買,他很願意跑腿並負責管理的。
十八世紀的英國,雖然並不嚴格限制人口流通,但是也有戶籍制度,被稱為定居制度。
從十七世紀後半葉開始,到二十世紀前半葉止,這個定居制度,前後也存在了近三百年的時間。
針對的是大量出現在城市裡的貧民。
英國因為羊毛好賣,是全歐洲的羊毛產地,由此曾出現過“圈地運動”,就是鄉紳貴族把農民從土地上趕走養羊。
沒有了土地可以耕種的農民,沒辦法就只能向城市流動,以尋求打工掙錢的機會。
但是當時的社會也沒那麼多就業崗位呀,於是城裡就誕生了好多流民。
流民變多了,社會治安自然也就下降了。為了解決這個難題,定居法應運而生。
它的內容不復雜,主要就是將在異地,尤其是大城市裡居住的權利和財富聯絡起來。
比如你在倫敦租的房子,年租金如果低於十磅的話,當地就可以把你遣送回原籍。
十磅可不是一筆小錢!
一個女僕的平均年薪也就五磅,力氣比較大的男僕多一些,差不多九磅。而普通的幫工,一年到頭最多掙到五到六磅。
所以這個十磅,對普通人來說亞歷山大的,基本上得不吃不喝才租得起呀!
好在如今已經是十八世紀末,進入了工業革命的時代。
雖然手工業在機器的影響下舉步維艱,但是與此同時又產生了大量的工業就業崗位,以及其他新興行業。
這就對勞動力的需求又增加了,於是定居法在近幾年便又有了些新變化,但此處不做詳述。
因為“財大氣粗”的夏青黛,不必為此傷腦筋。
而且她也不是要跑倫敦城裡去定居,她只是需要一個合法的身份,搞定“原籍”,以便買下她看中的土地。
其實本來也可以不那麼麻煩,直接讓歐文當她在“人間”的代理人即可。
可歐文堅持要幫夏青黛辦妥這件事,那後者自然也就隨他去了,反正麻煩的事又不用她自己操心。
除了幫夏青黛辦一個戶籍身份之外,歐文還要為買理查德那片土地的事情忙碌。
雖然關於買賣的絕大部分事,都可以請律師去做,但處理夏青黛賜下的寶貝,還得他親自跟人做交易。
夏青黛本來是打算倒賣糧食換錢的,畢竟現實裡的一顆土豆,拿到古堡就跟人差不多大了,現在又是雪災之年,糧食值錢得不得了。
她多拿點糧食過來,既可以幫助這些受災的小人解決糧食危機,又可以換錢,一舉兩得。
可是後來仔細一分析,夏青黛又覺得不妥。
今年還是個高三學生的夏青黛,雖然沒有什麼社會經驗,但是她很喜歡讀史,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許多蠢事都能避免。
資本家黑心著呢!夏青黛不想在高考的節骨眼上,給自己的英文老師歐文找麻煩。
雪災是導致了缺糧,但只是底層老百姓缺呀,鄉紳貴族和富商可不缺。
歷來都是豪紳的錢如數歸還,百姓的錢三七分賬。
她要是大量把糧食投入市場,勢必動了其他豪紳富商的蛋糕,這就會引來麻煩。
馬克思說過資本家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潤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就敢冒著上絞刑架的危險!
她現在首要的目標是學習,在高考上一鳴驚人。所以任何會引來大麻煩的事,都得往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