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為什麼這麼急迫(第1/2 頁)
沃爾夫岡和文德林從斯圖加特出發,先後在法蘭克福、魔都轉機,抵達江州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下午。 曾熙在機場接到疲憊不堪的兩人,送到了公司附近的酒店,約定休息一天,第二天再談。 沃爾夫岡“千里奔襲”、馬不停蹄,親自趕赴江州,主要還是保時捷制定的計劃已經到了最為關鍵的時刻,缺少樂達投資公司的這部分期權股,就註定要失敗。 應該是在3年前,也就是2005年,保時捷就對外宣佈要收購大眾汽車。 當保時捷對外宣稱時,得到的是全世界的冷眼和嘲笑,世人稱其為蛇吞大象、不自量力。 因為,無論是當時還是3年後的今天,保時捷無論是從資產規模方面,又或者從銷售收入方面,都不能與大眾汽車相提並論。 保時捷的規模約等於大眾汽車的1/3,這還是往高了估計。 前者僅是汽車領域的頂級明星,而大眾汽車則是該領域的超級巨頭,享受超國民待遇。 面對冷眼和嘲笑,保時捷按下理想鍵、敲出加速碼鍵,慢慢積蓄力量。 時間很快到了2007年。 這一年全球經濟處於危機前的火熱階段,熱錢四處流淌,保時捷的純利潤高達67億歐元。 67億歐元約等於107.2億美元,創造歷史記錄,成為年度最賺錢整車製造企業。 於此,有理想定位目標,有資金強力支撐,保時捷開始重提收購,將理想轉為行動。 要成功完成收購,擺在保時捷面前的是三座大山,每一座都需要逾越,難度都非常大。 第一座要逾越的大山是資金。 儘管幾年來,經過數次增持,保時捷已經握有31%的大眾汽車股份。但面對市值600億歐元、800多億美元的龐然大物,67億歐元仍然是杯水車薪。 第二座要逾越的大山是法律。 德國的《公司法》規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75%的股份,才能實現絕對控股。 但是因為歷史原因,75%的股份並不能控股大眾汽車,大眾汽車不是一般的上市公司,而是享受超國民待遇的企業。 德國官方專門為大眾公司制定了法案。 法案規定,持有大眾汽車公司20%以下的股份,按實際持股比例計算投票權; 持有股份額度大於20%、少於80%,其投票權等同於20%股份的投票權; 也就是說即便持有79%的股份依然不能實現控股,只有超過80%以上才能實現絕對控股。 然而,大眾公司所在地政府——下薩克森州政府持有大眾汽車20.1%的股份,剛好把這條路完全堵住。 從法律角度看,州政府所持有的股份為全體納稅人所有,要承接其股份,必須提交州議會表決,甚至更大可能需要全州公民公投。 因此,從理論上看,對於保時捷而言,翻越這一座大山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第三座大山是透明度。 德國的證券交易法規定,對一家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過30%以後,再增持股份就屬於要約收購,要約必須對外公告。 而保時捷已然持有大眾汽車公司31%的股份,觸碰了這一條款,今後的每一步增持都必將大白於天下,等同於在聚光燈下密謀。 正是因為這三座大山的存在,全世界都不看好保時捷,都認為只是痴人說夢,如同雞屁股上拴繩子——扯淡。 然而,保時捷在創造完2007的盈利記錄後,於2008年初就開始在二級市場上大舉收購大眾汽車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從年初的31%增持到最近的35.14%。 面對此景,全世界的對沖基金經理都胡敲梆子亂擊馨--歡喜若狂。 他們前仆後繼,雲集法蘭克福市場,在市場上大肆做空大眾汽車股票。 一般情況,A公司收購B公司,成功收購前,B公司股票會被搶購,坐等起價。 A公司收購B公司,收購失敗,B公司的股票會大跌。 很顯然,因為這三座大山的原因,全球的對沖基金都認為這是註定失敗的交易,此時不做空更待何時? 然而,保時捷公司在採取行動前,已經翻越了兩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資金。 2007年的12月,保時捷成功從歐洲15家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