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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種種原因,造成了這裡砸車盜竊案件多發,而且難以偵破。
就算把人抓到了,以盜竊案論,涉案金額也是極低的。若以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論,汽車車門玻璃同樣值不了多少錢……
可對於受害人而言,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噁心程度絕對超過幾千塊錢的現金被盜。
這種案子發生太多,會嚴重影響群眾對轄區治安的滿意度,因此領導也非常頭疼。
幾個月前所裡為了徹底解決這一毒瘤,案偵中隊專門蹲點守候,耗了七八天時間,終於把人給抓到了。
結果尷尬的情況出現了,盜竊的是一群不到十六歲的少年。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這個年齡段的盜竊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
面對這種情況,警察能幹什麼?只能把這些少年的監護人叫來,與受害人談賠償的事情。
可結果這些問題少年的父母扔下一句:該怎麼處罰你們怎麼處罰,這混蛋我也管不了,然後就走了。
只留下派出所民警和受害人在風中凌亂。
面對如此不負責任的父母,派出所內心是絕望的。
只能盡到告知義務,讓受害人去法院起訴。因為只有法院的判決,才能強行讓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賠償。
但實際上,每一個車主的損失也不過幾百塊錢,誰願意起訴?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都不止這幾百塊錢……
於是,事情只能不了了之。
雖然派出所也盡力解釋過,不過群眾對派出所的不滿卻不可避免的出現了。
遇到講道理的還好,要是不講道理的,說不定還會認為你派出所與那群砸車盜竊的傢伙之間有什麼貓膩,怎麼把人抓了又放呢?
但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楊所以為,雖然最終處理不夠完美,但至少也是對那群少年形成了震懾的。可沒想到這才沒過多久,又發案了。
是不是還是那幾個問題少年作的案呢?
楊所腦殼痛……
不管是誰在搞事,該調查的還是得調查,如果能找出嫌疑人,從派出所的立場而言至少不是那麼被動,至少,案子是破了不是?
一想到破案,楊所腦子裡自然浮現出了慕遠的身影。
「羅河,你去出一下現場,請小慕一起去。」
第89章 記下,一箱氣球!
對於慕遠能否破案,楊所是沒把握的。
哪怕慕遠在此之前已經連破多起案件,甚至無一失手。
但破案這種事情,巧合性太多,哪怕你連破了一百件案子,也不敢保證到一百零一件案子時就一定能破掉。
不過有慕遠出馬,機率終歸要大上一些。
警車呼嘯而去之後,楊所終於稍稍閒了一些,半夜起床的困頓感襲來,他準備靠在辦公室的椅子上小憩一會。
然而,他的後腦勺才剛剛碰觸到椅背,小陳便火急火燎地沖了進來。
「楊所,局裡剛發的通知,讓你10點趕到分局407會議室開會。」
楊所揉了揉太陽穴,問道:「什麼會?」
「主題教育學習。」
「好!」楊所平靜順從地應了一聲,然後起身拿起筆記本和筆,拖著疲憊的身子,準備出發了。
不出發還能咋的?現在都9點30了,雖然從所裡到分局不遠,但鬼知道會不會堵車?就算不堵車,也得花差不多15分鐘時間呢。
……
羅河等人急匆匆地趕到思訓街,很快便找到了那幾位報案人。
一位啤酒肚大胖子一見羅河從車裡出來,便立刻衝過來道:「警官,這些混蛋太囂張了,一晚上砸了六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