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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無可厚非,可李女士一方就不願意賠。
理由很強大:我小時候不知被狗咬過多少次了,也沒見精神上有什麼問題。
好在萬教導不愧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口才出眾、說教能力突出,居中調和之下,雙方各退一步,確定了一個雙方認可的調解方案。
就在雙方剛剛簽署調解協議的時候,門被輕輕推開。
開門的是輔警嶽旭,年齡已經過了30,算是派出所資歷比較老的輔警了。
嶽旭說道:「萬教,外面有人找。」
萬教導正對著大門坐著,抬頭蹙眉問道:「誰啊?」
「西華市電視臺的,他們接到群眾舉報稱有小女孩被狗咬了,雙方被帶到了派出所處理,便想過來採訪一下。」
萬教導眉頭頓皺,內心吐糟了一句「麻煩」。
可再麻煩,也不能無視這些無冕之王。
不然鬼知道明天見諸報端的是怎樣的春秋筆法。
調解室裡另外兩方表情可就複雜了,金先生倒還比較平靜,李女士和她女兒就有些坐蠟了。
誰也不想被當做反面教材不是?
「我們不接受採訪!」李女士黑著臉說道。
她女兒也緊接著道:「這屬於我的隱私。」
萬教導腦子還是非常靈活的,加之負責政治思想工作,與搞宣傳報導方面的人接觸較多,立刻就想到了電視臺這些人的目的——或者說是電視臺記者所關注的焦點。
單純的狗咬人事件,並不具備報導的價值,最多報導後順帶呼籲一下,讓養狗的人看好自己的狗。
現在這樣的新聞一般都讓自媒體給幹了,估摸著自己剛才將人帶回派出所時,就已經有人將這件事情發到了網上。
作為西華市的官方媒體,炒剩飯這種事情絕對是不想乾的,他們現在趕過來,目的不外乎要找一個比較有吸引力的切入點,或者說宣傳報導一些政治正確的東西。
這件事情上,什麼最有吸引力?又有什麼是政治正確的?
排在首位的,莫過於「全市首例因遛狗不栓狗繩被處罰」這一賣點。
萬教導抬頭看了看李女士和他女兒,正色說道:「當然,是否接受採訪是你們的自由,我們作為派出所,也可以給你們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可以讓你們從後門離開。」
金先生眼中閃過一絲不滿,他覺得這萬教導對這李女士母女是不是太好了點?但由於雙方的事情已經調解了,結果總體上還算滿意,他不想節外生枝,也就沒有開口。
李女士母女二人卻是欣喜不已。
雖然她們剛才很堅決地拒絕了採訪,但記者的採訪並不是你拒絕就能拒絕的:舉著一攝像機,直接就開始提問,你是回答還是不回答?
回答,那就是接受採訪了。
不回答,那後面記者會怎樣評論,就不太好說了。
現在聽這位警官居然同意讓她們從後門離開,簡直太體貼了。
然而,他們還沒來得及表達感激之下,萬教導接著說道:「剛才已經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你們之間的民事糾紛處理已經結束。李女士,現在我們再說說你遛狗不栓狗繩這件事情,根據《西華市關於加強城區居民小區住戶養寵物狗規範管理的規定》,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其中的第十三條第一款,養犬人攜犬出戶,應將犬隻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為犬隻佩戴標識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違反該條款,將由公安部門對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多次違反,將沒收犬隻。」
李女士:!!!∑(°Д°ノ)ノ,剛才調解的時候怎麼沒提這茬兒?
「我憑什麼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