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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直接管理地皮和住宅問題的官員,戶波榮造忌諱公開講出事實真相,所以,故意含糊其詞,戶波或許以由己決不會向他人洩露為保證,借用了畠廣輔的名義。但是,畠廣輔也許從內心裡,已經萌生了某種想法,從那吋候起,就話裡話外地散佈戶波住宅的所有者,就是他自己的言語。
遇到疑難問題的川崎警察署,為了證實此事,加緊進行了調査。委託橫濱相互銀行川崎分行,重新進行調查的結果,他們瞭解到,在用畠廣輔名義取得900萬日圓貸款的1973年3月,戶波榮造的定期存款500萬日圓被取用,但存於同一分行裡的畠廣輔的定期存敦,竟然分文未動。這事給人以一大啟示,支付住宅定金的是戶波榮造,而不是畠廣輔。
另外,為收回貸款,畠廣捕以自已名義,開設了活期存款戶頭,從每月的存敫中,自動扣留貸款份額。在銀行辦理視窗業務的一位女職員證明說:在去年5月,戶波榮造死亡之前,月月來這裡付款的,一直是戶波榮造本人,每月大約4萬日圓,有獎金時24萬日圓。在過去3年間,負責這項業務的女職員,已經換了幾次,銀行盡力找到了解情況的人核實後,證實了此事。
畠廣輔名下的活期存款,戶頭接收進款,好像有兩個渠道。儘管這兩個渠道的進款人,都是同一個人,但一是透過別的銀行名義存款,一是戶波榮造直接來存款。然而,無論是哪一種渠道,均按平常業務處理,所以,未曾引起過銀行方面的懷疑。
1973年3月時,擔任貸款科長的銀行職員大野,現在在小田原分行擔任副行長。調査人員就直接到了那裡,當面聽取了他的說明:“那麼一提,好像記得八十住同我說過。他說,他想給戶波提供住宅貸款,但戶波榮造有個難題,就是因為他剛動手術,不能加入人壽保險。所以八十住問:能不能用他表兄的名義,給他提供貸款。雖然八十住當時剛調到貸款科不久,但老實說,我對這類事情,早就已經司空見慣。不過,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同戶波見了一面,直接瞭解了情況。我想對方也是政府職員,名義人方面同我方也有交易關係,覺得沒有什麼問題,所以就同意啦。”
大野說得清楚利落。同熊谷課長說的一祥,他也說,沒有向銀行上級領導請示過。
就在此時,川崎警察署要求畠廣輔到警察署去,開始了對他的正式審訊。
最初,畠廣輔一口否定全部罪行。他說,宮前平的住宅如同名義,是他所有的財產。戶波榮造只是租下了房子,交了房租而已。他說,他將房租費用來償還貸款,為了簡便手續,有時也要戶波直接向自已的戶頭進款,這種情況很多。有時自己收房租後,也從中拿出一部分向銀行還款。辦理業務的女職員,忘記了自己的容貌,大野的話是記憶上的錯誤,可能是在警察的暗示下,他說錯了話。他忽然鄭顏厲色地喊道:“混蛋,如果有證據,請拿出來給我瞧一瞧!……”
當然,以畠廣輔名字登記的往宅、地皮、以及與此有關的貸款等,實際上是戶波榮造所有的。可是,找不到什麼物證可以證明。假如兩人之間立有字據的話,那字據自然是戶坡向畠廣輔作保證,一定由戶波還清貸款,並決不給畠廣輔添麻煩。崎玉縣發生的詐騙案,也說明了這一點,借出名義者比借用名義者,更容易成為受害者。
但情況對畠廣輔卻很不妙。在本人尚未自供,並無確鑿物證的情況下,川崎警察署、高津警察署以及地方檢査廳的檢査官商議,要不要以殺人嫌疑罪逮捕畠廣輔。
就在這節骨眼時,奈良井首次來到了川崎警察署。去年5月22日下午7時半左右,正當奈良井開著摩托車,駛入京濱公寓的停車場外牆,和樹籬笆之間的時候,險些撞了從那裡迎面出來的人,就在這時,過路的車燈,恰巧照在對方的臉上。奈良井蠻有信心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