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電影裡的‘熟人’(第1/2 頁)
“喂,你,多謝。多得你出手,我們才捉住個扒手。我叫金麥基!”
“我叫孟超!”
咳咳……
聽到兩人的名字後,羅霄忍不住激動了一下,導致咳嗽起來。
金麥基和孟超,當即皺眉看著他。
羅霄見狀,訕笑到:“兩位啊sir的名字,跟我認識的同鄉,有點相似,所以有點激動。我們警民合作,應該的。”
兩人聽了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隨後對他笑笑點頭。
羅霄接著客氣說道:“金sir,孟sir,我叫羅霄,是前面砵蘭街和平飯店的新老闆。兩位得閒來飲茶!”
“和平飯店?吾是關左門嗎?聽說羅伯過身了!”
孟超疑惑到。
“你傻啊,沒聽他講他叫羅霄嗎!你就是羅伯,那個大陸的孫仔吧?”
金麥基白了孟超一眼,對羅霄問到。
“沒錯,我就我爺爺不孝孫羅霄。剛剛繼承了他的遺產,所以和平飯店,準備重新開張。”
羅霄微笑點頭到。
不管這兩人,是不是《猛鬼差館》的兩位主角,只要他們是警察,到飯店吃飯,總能震懾一般的混混,讓飯店安全一點。
羅霄可不會以為,打了靚坤百來人,就能長久的解決問題。
這個時代的香江,沒有靚坤來搞事,肯定也會有別人來搞事的。
根據羅霄最近的瞭解,就西九龍旺角這個地方,社團多到你不敢想象。
有字頭的社團,都起碼有幾十個。更別說,還有很多過江龍,拉起的社團了。還有很多無業遊民的混混。
要是能夠跟警察搭線,對飯店來說,絕對是好事。
日後等他搞清楚系統運作,然後賺錢,再做幾個系統任務,實力去了,那時候他才算無所畏懼了。
而聽羅霄這樣說,兩人也不客氣,當即點頭答應過幾天過去吃飯,就帶著小偷離開了。
等他們走後,羅霄也帶著陳倚華,繼續往前走。
他是去前面坐公交,順便讓陳倚華,回飯店吃午飯,收拾一下飯店。
只是這時,陳倚華跟著他走,卻是不時的打量著他。
羅霄被她看了好幾回,忍不住的側頭問到:“怎麼了?”
“啊,沒!沒麼!”
陳倚華當即像是被捉住的小偷一般驚慌回應。
羅霄嘴角微翹看看她,隨後打發她到:“你等下過馬路回飯店,幫卓叔手。吃完午飯,你就先回去休息。明天再到飯店,打掃一下衛生。”
“小老闆,你現在去天水圍嗎?”
陳倚華沒有答應,而是反過來問到。
“嗯,過去看看有沒有合適人,再不開張,那有工資發給你!”
羅霄點頭到。
“那我跟你去,我家就是元朗那邊的。天水圍個那邊我熟悉,我帶你過去,也方便你找人。”
陳倚華看著他商量道。
羅霄聞言想了一下,自己確實不是很熟悉,就微微點頭說道:“那好吧,我們先坐車過去,再找地方吃飯。”
“哦,我知道元朗那邊,哪裡有好吃的。我帶你去!”
陳倚華立馬雀躍道。
她也不知道為何,但是剛剛羅霄突然抱住她,一腳踢飛了那個小偷,實在讓她心跳加速,感到一陣可靠的暖意在心底升起。
所以當羅霄讓她回去,她立馬就不願意了,當即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是突然就是想跟著羅霄一起!
兩人就這樣,坐公交,前往元朗,再轉車到天水圍。
天水圍那邊,別說現在,哪怕三十年後大建設,這裡的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