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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出嫁的年齡已經十八歲了。
普通的官家女子,一般十一、二歲,父母就開始相看人家,十二、三歲左右定親,及笄後,十五、六歲就可以嫁人了。一般即使晚一點,家中留至十七、八歲的也有,但是那種都是已經有了婚約的。
夏金桂一直沒有定親,是因為夏家就她一個獨女,夏家一直在考慮夏金桂是嫁人還是招贅。
因此,迎春十八歲,還沒有婚約,且賈家無人為她相看,就有些奇怪。
賈母應該動了將迎春送到宮中的主意。以賈母的偏心程度,如果元春懷孕生下皇子,迎春自然就不用送了。如果元春生下女兒或者沒有孩子,元春年紀已經大了,自然會將迎春送到宮中固寵。
元春應該是在宮中出了什麼變故,賈赦提前得知了訊息,而賈母還不知道。
所以賈赦打了一個時間差,急急忙忙的將迎春嫁了。
賈母是不同意的,她應該想等元春生下了小皇子,安穩了後,才將迎春嫁人。
迎春嫁人這事,賈赦應該和賈母進行了博弈,才讓賈母鬆了口。
賈赦想將迎春嫁人,一時之間也沒有什麼好人選,而孫紹祖這時候撞了上來。
孫紹祖的情況表面上看,其實不差。
孫家是大同人士,祖上也是軍官出身,是當時的寧榮府的門客,算起來和賈家也是世交。如今孫家只有孫紹祖一個人在京都,迎春嫁過去後就能當家做主,不需要伺候婆婆。而孫紹祖本人,相貌魁梧,體格健壯,弓馬嫻熟,應酬權變,年紀不滿三十,家資饒富,沒有家室。(注1)
從哪方面看,都是一個做女婿的好人選。
而且,孫家是大同人,一但賈家有什麼不測,迎春跟著孫紹祖去了大同,以不至於被賈家牽連。
這應該是當時,賈赦能為迎春做的最好的選擇了。
賈赦收孫紹祖五千兩銀子,一是趁著賈家還有些權勢,給孫紹祖找人補缺;二來估計與賈赦和賈母的博弈有關。但是賈赦應該沒有想到賈家的情況惡化的這麼嚴重,這麼快,致使他給孫紹祖辦的補缺沒有成功。
妻者,齊也。賈赦是普通人,普通人即使不喜歡妻子,也只會冷落著,斷不會侮辱和毆打的。
他也沒有想到孫紹祖竟然是一個中山狼,沒有想到孫紹祖竟然打女人,沒有想到孫紹祖竟然對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室這樣做。
賈迎春誤嫁中山狼,一個誤字,誤了迎春的一生,也是可憐可嘆。
作者有話要說: 注1:引用《紅樓夢》,原文如下: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這孫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軍官出身,乃當日寧榮府中之門生,算來亦繫世交如今孫家只有一人在京,現襲指揮之職,此人名喚孫紹祖,生得相貌魁梧,體格健壯,弓馬嫻熟,應酬權變,年紀未滿三十,且又家資饒富,現在兵部候缺題升因未有室,賈赦見是世交之孫,且人品家當都相稱合,遂青目擇為東床嬌婿
第36章 林如海
女兒不易。
女人嫁人, 就像第二次投胎,是好是歹,有時真的是嫁過去才知道。
薛蟠想起自家的妹子寶釵, 就有些發愁。他感覺將寶釵嫁給誰, 他都不放心。薛蟠愈發覺得自己先前的決定沒錯。不能讓寶釵在後宅中打轉, 要帶著她出去見見世面,讓她知道女人活得一輩子, 不僅僅只能為了夫婿和孩子而活。
如果以後夫妻和美, 就是萬幸。即使家庭不幸, 寶釵也能靠自己立起來。
如果寶釵真的不碰巧,遇見了像孫紹祖這樣的人,薛蟠寧願寶釵合離歸家。
薛家在這方面的名聲,薛蟠不在乎。
為了名聲,讓自家的女兒家在外面受苦,要這名聲有何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