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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局裡幹部,不管有無必要,都喜歡穿上警服,無他,這種紅領章藍色警裝再不穿就沒幾日好穿了。去年開始,首都公安已經換上新警裝,今年則開始對一線城市換裝。從政治地位上,烏山其實算不上一線城市,但有沿海開放城市的特殊性,有訊息說,下月中旬,烏山公安系統便會換下這身藍色警裝,穿上橄欖綠的新制服。
不過陸錚來到工商局「坐衙」後,辦公時間都常常穿便服,連帶著治安科幾名跟過來的民警也有樣學樣,喜歡以便衣示人,出去執法時才會換上警服。用政委的話說,現在處理的案子是人民內部糾紛居多,穿便衣,比較親民。
所以看到孫傑精神抖擻的進來,陸錚倒怔了下,警察,還是穿警服才像回事。
孫傑臉色有些不好看,和陸錚並肩坐下後,咕咚咕咚喝了幾口茶水,便恨恨的說:「政委,高志凱說了,要您把槍交回去。」
陸錚微微一怔,倒不是因為高志凱又出麼蛾子,而是因為孫傑的語氣,以前,孫傑這個治安科副科長雖然也算支援自己的工作,但和自己的關係絕對稱不上多麼親密,可今天聽話裡的語氣,高志凱要收自己的槍,他倒很氣憤。
現在配槍管理並不怎麼嚴格,甚至可以說鬆散,別說地方了,就部隊上,也常常有退伍軍人可以帶回大把子彈,加之民兵預備役普遍存在,槍枝並不是普通人碰不到的禁忌品,更莫說公安系統了。
縣局正副職以及各派出所所長,人人常年配槍,不過陸錚的配槍一向交給杜小虎帶著。幾名被暫時借調來打擊辦執法大隊的民警,也配有一把五四式。
現在陸錚聽孫傑的話頭,高志凱自然不是要收回執法隊的那把五四式,而是要收回自己的配槍。
陸錚笑了笑,說:「你是來收槍的?」
孫傑當然不是想來收陸錚的槍,雖說以前,他對這個頂頭上司也談不上多尊重,但卻也很配合陸錚的工作,畢竟,這是一榮俱榮的事,治安科工作幹得好,頭兒在局裡說話便硬氣,治安科的兄弟和其他科隊的同事站在一起,腰桿子便直。
尤其是陸錚破獲六一五大案後,孫傑和科裡同事自都覺得面上有光,更對陸錚被排擠出去憤憤不平。
現在,高志凱又要來收陸錚的槍,孫傑更是窩了口氣,他高志凱一不分管治安科,二不是大局長,憑什麼居高臨下的來命令自己收槍?
孫傑這麼氣憤實則並不僅僅是因為陸錚,很大的原因卻是權力之爭,畢竟治安科管理局裡配槍發放監督,高志凱又不是分管領導,橫插一槓子,而且一副命令的口氣,令孫傑很不爽。
只是高志凱畢竟是局領導,孫傑不敢跟他硬頂,只好來陸錚這兒,看看陸錚是怎麼個意思。
他多少也存著挑事兒的心思,以以前這位年輕政委的脾氣,那說不定就殺回局裡,同高志凱吵得黑天昏地,也給他出一口惡氣。
所以聽陸錚問,孫傑滿臉氣憤加委屈,「領導,我哪敢啊?他高志凱再怎麼逼我?我也不能幹這缺德事兒?別說您還是我們的領導,就算你不是了,只要我在治安科一天,誰也別想收你的槍!再說了,他高志凱算什麼東西?要不是您把案子破了給他擦屁股,他手上就沾人命了!您配不配槍?他管得著?!」
陸錚不置可否的微微點頭,若是以前,他定然就火冒三丈回局裡跟高志凱算帳,當然,以前的他,也斷然不會破獲了大案子後還跑出來躲清靜。
孫傑卻沒想到陸錚的反應很平淡,有些失望,又有些不死心的問道:「政委,您說該怎麼辦?」
陸錚淡淡道:「能怎麼辦,你跟高志凱說,就說我說的,槍,我不會交,他也管不著,如果馬躍武要我交槍,叫他自己來找我。」馬躍武現在分管治安科,陸錚的意思清晰明瞭,根本不屑高志凱的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