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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仗著在場沒人知道他的馬甲,一點當事人的自覺性都沒有,在蘭德爾的邊上笑出了聲,伸手將車裡的車載音樂開啟了——是露拉愛聽的那種,激昂的搖滾。
布魯德海文和哥譚之前的距離不是很遠,一條州際公路連通了兩座城市,一個小時不到他們就能開到哥譚。
雖然天氣陰暗,但沒有下雨,路上一切安穩。靠近海岸的公路帶著一股潮腥味,蘭德爾舉著手機拍了一小段路上的影片,準備有空剪成影片發出去。
哥譚城是一座……一言難盡的城市。
蘭德爾來過幾次,不過小時候的記憶到如今已經變得很模糊了,只剩下了慌亂的人群與那一聲聲的槍響。
但他還記得身姿矯健的小羅賓從遠處盪過來,和那個黑漆漆的哥譚騎士一起解決掉了那天的罪犯,羅賓拍了拍他的後背,塞給他一顆糖,讓他別害怕。
最近一次嘛,就是在去年,他有幸去了趟聞名遐邇的阿卡姆瘋人院,和那裡面的天才瘋子們近距離接觸,真真切切地被暴|力文化感染了一遍,回到家讓他難受了好幾天。
哥譚的建築更加復古一點,帶著幾分詭秘的哥特感,和布魯德海文經過重建之後的現代感大相逕庭。
迪克駕駛著汽車把蘭德爾送到了他們提前預定過的酒店門口。
「你不住這兒?」侍者幫忙拿走了行李,蘭德爾看著迪克重新坐回了駕駛位,疑惑地問道。
「我得去看看我家老頭子,」迪克說,「別擔心,這裡很安全。」
蘭德爾抬起頭看了眼酒店上方那個韋恩的標誌,心裡不確定地想:真的嗎?他來之前才在新聞上看到韋恩公司的總裁布魯斯·韋恩又因為極限運動受傷了,這已經是這位首富不知道第幾次不把自己的生命當回事兒了。
不過鑑於這家酒店大老闆的兒子正在自己的面前,蘭德爾什麼都沒說,和他擺了擺手告別了。
蘭德爾只要在下午大家都到了之後去趟gcpd報告一下就能自由出行,迪克他們如果需要幫助隨時能把他喊回來。
除此之外的其他時間,蘭德爾決定先從九頭蛇——或者和九頭蛇合作的組織——下手。
蘭德爾領著露拉上樓,他定的是一間套房,床有兩張,一張在裡面的房間,另外一張在外面。
床頭的選單上有寫著一日三餐的預定,蘭德爾翻了一遍,覺得不愧是能成為首富的資本家,手下產業的服務水平還是很不錯的。
露拉挑了裡面房間的臥室,把蘭德爾給她收拾進行李箱的小型ktv搬了出來,畢竟是要在哥譚住一個月左右,平時蘭德爾不能帶露拉出去的時候不至於讓她過於無聊,只能和作業相伴。
但其實只要是能聽到歌,在什麼地方對露拉來說都不重要。蘭德爾事先打聽過酒店的隔音效果,他們住在最上面的幾層,只要露拉不把聲音調得很過分就不會擾民。
蘭德爾還將所有的玻璃窗都關上了,哥譚會發生事故是必然的,三天兩頭就會出點什麼事情,導致槍聲炸彈聲連著一塊兒響起。露拉怕槍聲,聽見個槍響得花大半天才能緩過來,不把窗戶關的緊一點,蘭德爾怕他哪天回來就會在衣櫃裡收穫一隻『小鴕鳥』。
「你看看有沒有想吃的,」蘭德爾將選單塞到露拉的手裡,一邊開始把擠得滿滿當當的行李一件件放出來,把那些衣服都掛到衣櫃裡,「午餐就在酒店解決了,如果想出去吃,等下午我回來之後我們一起去逛逛。」
於是露拉蹬掉了鞋子,盤著腿在床上翻選單,蘭德爾低頭給夜翼發了一條簡訊,告訴對方自己已經平安到哥譚了。
夜翼可能在忙別的事情,沒有回,蘭德爾走到了窗邊往下看了看。
這棟酒店差不多有二三十樓高,站在落地窗前能望見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