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製作人(第1/2 頁)
“我希望蘇安xi你能夠和clc,甚至和我們公司,構建一個長期合作的關係。”洪勝成直直地盯著蘇安的眼睛。
“長期合作的關係是指……?”蘇安絲毫不怯地迎著對方的眼神,只不過心裡卻是感到有些疑惑。
洪勝成扶了扶眼鏡,“簡單來說,我希望你下次能夠更加直接地參與到我們公司旗下藝人的專輯製作中。”
蘇安大概聽懂了洪勝成的意思了。
他攤開了雙手,擺出一副無奈的表情:“不好意思洪社長,我可能無法答應你的請求,畢竟我現在名義上應該還是pledis的員工。”
“呵呵呵,我知道你是pledis的員工,但也只是普通員工不是嗎?”洪勝成聽到蘇安的回答,沒有惱怒,反而反問道,“如果你是pledis的音樂人的話,恐怕現在也不能夠以自己本人的身份坐在這裡吧。”
“不過韓成洙這個傢伙怎麼想的,竟然不和你籤專屬合同。”他搖了搖頭,言語中對韓成洙似乎有些貶低的語氣。
雖然他說對了,但蘇安只是笑笑,對洪勝成的話沒有作出肯定,當然也沒有否定。
正如洪勝成所說的,到目前為止自己之所以能夠毫無顧忌地向外寫歌,然後去其他公司錄歌,原因就在於他和pledis的合同上。
4月份入職的時候,韓成洙給自己籤的其實並不是專屬合約,只是最為普通的音樂從業人員合約,裡面只是提到了他的工作是輔助公司的音樂人完成工作,卻並沒有對蘇安進行自己的音樂創作進行規定。
這樣一來,蘇安自己寫的歌不需要全部交給公司,自己也可以和其他公司合作。
當然,沒有限制的同時,也就意味著蘇安從自己交給pledis的歌曲中所得的收益相比起bumzu或者woozi等人會低很多。
因為這份合約就相當於聘用了一個臨時工,蘇安在分成上並沒有什麼話語權,反而簽了專屬合約的藝人和製作人的歌會有經紀公司的包裝和推廣,成績會好得多,各種分成也會高一些。
除了在音樂範圍內的工作之外,蘇安因為這份合約還會面臨各種各樣,來自公司的臨時呼叫,比如之前被調過去給seventeen做經紀人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總的來說,因為韓成洙對蘇安的音樂能力不信任,所以他基於蘇安做不了好音樂的前提擬定了這一份合同,打算將蘇安用作一個臨時工,以彌補自己的公司人手缺少的尷尬境況。
這是正常人的想法,畢竟誰會一來就讓一個靠人介紹,身上還揹著受刑經歷的人,去從事公司重要的業務呢。
不過他可能不會料想到蘇安在這麼短時間之內,就為這麼多個偶像團體製作了主打歌。
正是這一段時間,成為了蘇安事業發展的一個寶貴的視窗期。
除了已經發行的seventeen,fromis_9,以及red velvet的歌曲,其實他現在還有幾首歌在其他公司手裡並沒有發行,比如之前寫給金請夏的歌,再比如這次寫給clc的歌。
等到這些歌發行之後,蘇安就不再是以前那一個默默無聞的貧民音樂人了,而是一個有了不少代表作品的音樂人了,這會為他在和韓成洙商定新合同的時候,增加新的籌碼。
當然,這一份瀟灑的好日子可能快要到頭了,他不久前從bumzu口中得知韓成洙已經知道red velvet的新歌是自己寫的了,所以一份專屬合約可能很快就要擺到自己的面前了。
專屬合約其實就是將音樂人的身份限定死了,簽訂了合同之後,他在職期間寫的所有歌,其版權全部收歸唱片公司所有,而音樂人只有獲得一定分成的權利,對歌曲的使用和買賣沒有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