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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邊說著,一邊在所有人的目光注視之下緩緩踱步,走到了伊曼紐爾身邊,一隻胳膊懶洋洋地搭在了伊曼紐爾僵硬的肩膀上,說道:「作為這個案件的直接受害者,我是來提供一些指控俄巴迪亞斯坦的證言的……你們為什麼看起來都這麼緊張?」
嘩——
觀眾們頓時又不淡定了,原本大多數人還在信誓旦旦地認為斯塔克是來幫斯坦的,但現在看來,事實完全相反!
這位斯塔克工業的ceo到底是站在哪一邊的?!
伊曼紐爾愣了一下,看向託尼:「你發現了什麼嗎?」
「當然。佩珀……」託尼抬了抬下巴,示意自家助理將證物提交。
「託尼,這一點都不好笑。」斯坦總算反應過來了,他皺眉道,「你剛回國,身體還沒恢復,應該好好待在家裡休息,不要到這裡來胡鬧。」
說完後他看向了一旁的佩珀,語氣不善地說道:「你是怎麼回事?身為助理就任由著他胡來?」
佩珀語氣冷淡地說道:「這裡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在胡來。」
「你……」斯坦似乎還想說些什麼。
「不如我們先看看證物吧。」託尼打斷了斯坦的話,「這可是我不辭辛苦費了很大功夫才搞到的東西啊。」
佩珀拿出了一個看起來款式相當老舊的攝像機,作為證物提交,她說道:「這是羅德上校根據斯塔克先生提供的情報,在阿富汗山區的恐怖分子處截獲的攝像機。」
「恐怖分子?」法官疑惑地問道。
「眾所周知,一個多月以前,託尼斯塔克曾因為恐怖襲擊而在阿富汗失蹤,經軍方調查確認,他遭遇了當地武裝恐怖集團的綁架。」
羅德說道,「在他順利歸來之後,軍方也一直在調查相關事項,並且成功於今天上午摧毀了一個恐怖集團的據點,並發現了這個攝像機。」
說完後,他瞥了託尼一眼。
他說的這席話都是託尼讓他這麼說的,理由是讓證言聽起來更可信,事實上他對此壓根就不知情,問託尼到底是怎麼搞到這個攝像機的,這傢伙也顧左右而言它。
他至今都想不明白,託尼斯塔克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在沒有驚動任何人和組織的情況下,在不到六個小時的時間裡,從洛杉磯去往阿富汗,搗毀了一個恐怖組織的據點,搶到了一個攝像機,然後再從阿富汗來到紐約——哪怕是最訓練有素的特種部隊也做不到。
「這裡我特別說明一下。」託尼語氣懶散地開口了,「這個攝像機的型號相當老舊,只能匯出影片資料到計算機,無法從計算機內匯入影片,所以攝像機內的一切影片全都是無法進行篡改的。
哦,我相信你們一定有相關的專業人士,只需要看一眼攝像機的款式就知道了。」
「所以,這個攝像機有什麼特別之處嗎?」法官問道。「當然。」
託尼說道,他的語氣很平靜,「因為當初那群恐怖分子就是用這個攝像機的鏡頭對準我的臉,拍攝影片威脅俄巴迪亞斯坦,不加價就不肯如他所願把我殺死呀。」
法庭一片死寂。
斯坦愣了一下,連忙從被告席位上站了起來,動作如此猛烈,幾乎要讓他身後的椅子被一同帶倒,他吼道:「不可能!」
託尼聳了聳肩,滿臉的無所謂:「是嗎?那不如檢查一下?順便,我已經提前給攝像機充好電了,不用謝。」
法官也是愣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連忙派人進行確認。
半分鐘之後,在一片安靜到能聽見心跳的氛圍中,證物組的人抬起頭,說道:「有效……」
「這怎麼可能!」斯坦不敢置信地吼道。
「這句話聽起來像極了畢達哥拉斯否認無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