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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已經談攏了?
那更好,我們還是一起去吃個飯,增進感情,交流交流,就當是慶功宴了,也為下次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總之不管怎麼樣,不管幹什麼事,最終都能和吃扯上關係。
像今天這樣,生意談得差不多了,又那麼有緣分,有俞知樂這一層關係在,不一起吃頓飯都說不過去。俞知樂對房地產的事也不太懂,轉移話題的目的達到之後,已經感到飢腸轆轆的他,順勢提出一起出去吃頓飯的建議。
好哥哥俞知我當然不會反駁他,第一時間響應。而白澤,白澤看著俞知樂瘦巴巴的胳膊腿,還有明顯比俞知我單薄的身板,內心投餵的慾望瞬間高漲。
這是手邊不方便,沒廚房沒食材,要不然他能立馬抄起鍋子,用最新鮮的原料,給俞知樂做一桌子的美味出來。保管每道菜都不重樣,好吃得能吞掉人的舌頭。爭取吃完就讓俞知樂胖上個兩三斤!
嗯,農村養豬大媽每次餵小豬仔的時候,心裡閃過的也是這個念頭。
多吃點,長胖點,大了好賣錢。
得到贊同後,小豬崽俞知樂毫無所覺地帶著兩人轉戰飯店。
酸菜竹筍雞、紅燒鯽魚、蒜香排骨,清炒荷蘭豆,還有個雜菇湯。只有三個人,為了避免浪費,他們點的菜並不多。不過挑的是好飯店,這些菜品甫一上來,光是聞著,就讓人垂涎三尺。都不是陌生人,吃飯的時間,沒必要瞎寒暄。美食在前,三人齊齊動筷。
「吃魚肚,魚肚子上的肉最鮮嫩。」
「魚尾肉入味。」
兩雙筷子不約而同地各夾了一塊魚肉放到俞知樂的碗裡,俞知樂拿筷子的手一頓,一時之間,他有些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去夾著魚眼眶下的那一小塊月牙肉。
是不是先收回手,吃碗裡的魚肉比較好?
俞知樂舉著筷子思忖道。
沒想到居然會這麼巧,俞知我和白澤也是面面相覷。不過很快,俞知樂就做出了抉擇,比起已經乖乖躺在碗裡的,還是盤子裡的魚肉更吸引他一點。不都說麼,月牙肉是魚身上最精華的地方,俞知樂是這一觀點的絕對擁躉者。
雖然魚肚上的肉和魚尾上的肉也好吃,口感各有各的好處,但已經得到的,哪有還沒弄到手的有誘惑力。正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比喻是有點不倫不類,不過理,卻是這個理。
最終,俞知樂按著之前的想法,把月牙肉夾起來送進嘴裡吃掉。在享受著爽滑魚肉的同時,他手上動作不停,換了雙公筷,不偏不倚,分別給俞知我和白澤各夾了一塊雞肉。
根據觀察,雞肉都是這兩人比較愛吃的菜。這家飯店的酸菜竹筍雞做得又還不錯,一端上來就酸香四溢,看著就好吃,正好拿來抵魚肉。
俞知樂吃著碗裡的魚肉,越想越覺得自己真是十分機智。埋頭苦吃鯽魚的他,並沒有發現任何不對勁,更沒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夾起自己碗裡的那塊雞肉,再看看白澤碗裡的,總覺得心裡不得勁。他怎麼看怎麼覺得,白澤碗裡的那塊雞肉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點,明顯肉更多,骨頭更小,一看就是塊好雞肉!不像他手上這塊,乾巴巴的,肉少得可憐,還不夠兩口吃。
嫉妒的雜草在叢生。哪怕知道自己在弟弟心裡的地位沒動搖,肉的大小也是個巧合。俞知我還沒開始吃那塊吸足了酸菜鹹酸和竹筍清香的雞肉,就覺得嘴裡已經開始泛酸。那股子酸勁,甚至一直從舌尖,泛到了心裡。
給那姓白的挾什麼雞肉啊,就算是禮尚往來,夾一筷子荷蘭豆湊合湊合也就得了。大男人哪有那麼多講究,荷蘭豆又綠色又健康。
說到底還是白澤太多事,有那麼熟嗎?就給夾菜!
俞知我不動聲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