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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結婚時,董正方都沒有給她送過三金,這是結婚好些年後董正方送給她的戒指,對陳桂枝來說,意義非凡,所以自從董正方送給她這枚金戒指後,她經常佩戴,金戒指護理的也很好。
第二天董正方醒來後,她還撒嬌跟董正方道謝。
董正方那時候心情也極好,告訴她,「老婆,我準備去幹房地產了,我很看好房地產行業,等以後發財了,你跟小同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就能享福了。」
那時候董正方還叫董大正,他們的兒子董司翰叫董小同,後來她老公發財後,覺得自己跟兒子的名字太土了,就給改了名,也嫌棄她的名氣土裡土氣,讓她一起改了,她不願意,覺得喊了半輩子的名字已經習慣了。
後來董正方就開始做房地產,開始賺錢,他們家的生活慢慢好起來,她有了很多很多自己買的首飾,這個金戒子她卻一直保留著,經常佩戴著。
陳桂枝說完問道:「警察同志,是不是因為我找顧稚之麻煩,所以你們才找個緣由隨便抓了我們一家子?」
警察看了陳桂枝一眼,覺得這個婦人腦子有問題。
「我們負責的是特大刑事案件。」警察道:「你手上佩戴的這枚戒指是十三年前榮市黃金店失竊案其中的一枚,這枚戒指既然是你老公送給你的,那麼他就是此案的重大嫌疑人,我們會把你手上的戒指取下做證物。」
陳桂枝一下子傻眼了。
「警察同志,你,你在說什麼?是不是弄錯了?」
怎麼就跟十三年前的黃金店劫案有關了?不就是個金戒指嗎?
可是警察說的十三年前的黃金店劫案,陳桂枝也突然想了起來,十三年前,榮市的確發生過一切黃金店被劫的案件,但那是黃金店的保安監守自盜,後來逃跑時連人帶首飾全部衝到護城河裡面,人被淹死,首飾也被河水沖走了。
而她老公送給她的戒指是在十二年前,根本沒有半點關係啊。
「警察同志,肯定是你們搞錯了,這戒指是我老公十二年前送給我的,你說的黃金店劫案我有聽說過,但那是13年前的事情,跟我老公沒有半點關係的,他就送過我一枚金戒指而已,就是你們搞錯了。」
已經有專門取證的警察過來幫著取下陳桂枝手上的金戒指。
然後仔細對照當初黃金店店主汪永國給的失竊首飾清單上,花紋樣式一模一樣,戒指裡面刻著的編號也是j1058565的,重5347克,正是十三年黃金失竊案中的那枚戒指。
物證跟供詞都有了。
陳桂枝這下子徹底傻眼了,嘴裡一直喊著不可能不可能。
但她卻開始慌神起來,因為十三年前,董正方的確在榮市開摩的,有時候幾個月都不回家一趟,還有董正方做房地產生意的第一桶金,她一直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
隔壁審問室。
陸錚洲聽完陳桂枝的審問就清楚了,董正方根本不愛自己的妻子,十三年前的黃金失竊案,馬小鵬螳螂捕蟬再先,董正方黃雀在後,但他拿到那些首飾後,足足等了一年才開始銷贓。
陸錚洲告訴董正方,「隔壁審訊室你老婆已經交代清楚了,她手上戴著的那枚戒指是你送的,那枚戒指正是十三年前黃金失竊案裡面的證物,當初你也在榮市跑摩的,所以是不是你撞見馬小鵬從黃金店離開後,暗自跟上了他,最後將他撞下護城河謀害了他!然後你帶著那些首飾離開,一年後你銷贓,但還有一枚戒指遺落,回去後被你老婆發現,你老婆便以為這枚戒指是送給她的,董正方,你可知什麼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就是!」
董正方頭腦有一瞬是空白的,他臉色也已經開始發白。
聽見警方這麼一說,他恍惚記起十二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