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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武某造成了極大的心裡傷害,讓武某每次想起這件事情,就大哭不已,甚至在家裡吞了安眠藥。
幸好被武某的家長及時發現,被送完醫院,才撿回了一條命。
打人者固然爽快,發洩了一時的怒氣,可他們不知道的,如果對方以法律形式起訴她們的話,那她們以後的人生即將留下一個汙點。
就《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45條(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第46條(二)毆打,傷害採集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
第47條(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我剛才舉的例子,如果武某的家長用法律武器起訴那幾名女生的,恐怕這幾名女生就有牢獄之災。
其實大家都知道,校園霸凌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它不僅僅直接傷害了我們的身體,還會嚴重的影響我們的心裡健康。
被欺負的同學,且不說會影響到他們的學習跟生活,有些個別的,或許還會產生厭世的心裡,或者還存在著報復的心裡。還有些「受害者」會轉學,這些都對一個學生產生了學業上的影響。每個人都有底線,每個人都有心裡承受不住的時候,只是有的時間來得慢,有的來得快。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每個人都是生命的獨特體,缺少了哪個,哪個都是對生命的不負責。
我希望受到欺負的同學們能夠為自己站起來,告訴老師,告訴家長,必要的時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你的懦弱只會助長他人的氣勢,要學會反抗她們,而不是一味地忍受著她們的欺負。還有我想告訴那些總是喜歡以欺負別人為樂的人一句話,生而為人,務必善良。」
第63章
演講比賽結束以後, 容卉這個名字徹底紅遍了一中每個角落,就連高三的學長學姐們都知道高一一班有個反對校園霸凌事件的女孩,她叫容卉。
有種情感的崇拜不再是學習上的那種崇拜,而是上升到了人格魅力上的崇拜以及敬佩。換做是誰, 當時都沒有人會像容卉那樣有這麼大的勇氣直接站出來抨擊校園霸凌。
明明受到這種欺負的不是她本人, 可容卉仍舊站了起來為那些受到校園欺凌的同學們發聲。
即便容卉以後從一中畢了業, 一中仍舊流傳著她的傳說。是她帶頭站出來反對校園霸凌的事件,幫助了受到欺負的同學們, 讓他們勇敢地站了起來,反抗了那些曾經的「施暴者」,徹底地還了一中一個平靜, 安詳的校園環境。
至此以後, 一中的同學們都十分團結,在以後的幾年內甚至很少出現校園霸凌的事件。多年後, 那些曾經受到過校園霸凌的幾個同學, 回想起來站在演講臺上的那位少女, 她有一雙明亮的眼睛,飽滿高亢的聲音帶給了那些遭受黑暗中的他們一絲光明以及溫暖,至今記憶尤深。
趙芸葭就是這起事件的受益者, 他們班級上的一些同學們早就看不慣11班的趙芸芸老是找上門欺負她。就在演講比賽結束後的第二天,趙芸芸去找她的時候,聯合被10班的同學們給趕了出來。
少年們少女們都受到了一種激情的,正義的感覺,再也無法像以前那樣選擇袖手旁觀, 冷漠地置身事外。
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趙芸葭有了更多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