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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趙傳炯跟方曼麗都成了嫌疑最大的嫌疑犯。
趙傳炯不消說,錢是他領走的,案是他報的,賊喊捉賊的事情民警也見識過不少,並不排除他的作案動機,而且據他自己交代,抽屜的鑰匙方曼麗沒有,這樣一來他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在當時,五千塊錢是一筆很大金額的錢了,別說一個家庭,放在紡織廠裡也是非常大一筆資金,趙傳炯深知自己捅下了太大的簍子,只怕是脫不了幹係,自己也做好了要丟掉職務甚至坐牢的準備了。
沒想到案子在一天之內有了巨大的轉機,首先是附近一個復刻鑰匙的匠人到公安局
報案,說記得方曼麗在很久以前去他那裡複製過鑰匙,他記得清清楚楚,是趙傳炯這把鑰匙,就在同時警察對方曼麗進行緊急審訊,最後於紅艷突然在這個家裡消失了。
於紅艷的消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最後發出對於紅艷的批捕,同時也告知了方曼麗這件事情,到這個時候方曼麗還不相信她家的這個好兒媳婦,竟然帶著她偷來的五千塊錢玩起來了失蹤,而那些錢到現在還沒有蹤跡。
這個時候方曼麗跟民警咬起來趙曼,拒不承認拿了這筆錢,而說趙傳炯拿走的這筆錢是給了趙曼的,而趙曼在拿到這筆錢以後,便失蹤了。
只是按照趙傳炯的交代,趙曼走的時候,他還沒有從出納那裡領走這筆錢,如果時間上真如趙傳炯所言,趙曼帶走的,確實不會是廠裡的那筆資金。
由於案情比較複雜,找趙曼做一個例行問話,但前提民警並沒有提,只是簡單介紹了一下公款失蹤案,甚至連金額都沒有跟趙曼提及。
現在要確定一下趙曼離開的時間,當然還要找一下證人證明她從唐城回到新區以後,再也沒有去過唐城。
民警自己走了一遭就知道,這要是真回去過,沒有一天功夫是不可能的,證人其實很好找,剛才問過隔壁家孫來娣,她能證明趙曼從沒有離開過新區,至於回來的日子她倒是忘記了。
這年頭沒有手機就是麻煩。
「我們是從唐城過來的民警,主要調查趙傳炯公款失蹤案,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到的人比較多,對你做一個例行詢問。」其中一個民警開口說。
部隊這邊在對趙曼做背景調查的時候曾經查到過唐城紡織廠,順著紡織廠提供的線索,派出所是輕輕鬆鬆的就找到了遠在新區的趙曼,這原也是趙傳炯公款丟失案中間的一環。
「你說什麼,我爸丟了公款?」趙曼現在是一個頭兩個大,她拿走的那兩千塊錢是她爸貪汙的?
不會吧,您何至於要害我,我雖然也愛錢可是公家的錢我不拿。
「你別著急,事情聽我們仔細說完,據趙傳炯本人說,他當時的公款鎖在家裡,出去了一趟錢就沒了,抽屜跟房門都沒有被撬過的痕跡,所以我們都懷疑是熟人作案,作案
人我們也在初步排查中,能不能交代一下你離開的時間,還有你離開以後,有沒有人證明過你沒有離開過新區。」
一個人在問話,另外一個人已經在做筆錄了。
而趙曼心裡早就已經幾百頭草泥馬在狂奔,她是拿了她爸爸兩千塊錢,問題是這兩千塊到底是不是公款她也不知道啊!
艹艹艹啊!
啊啊啊啊啊啊!
神啊娘啊親爹啊,你何必害我!
趙曼心裡已經發出神級吶喊,吐槽了她親爹一百遍,本著在警察同志面前不能說謊話的原則,掰著手指頭算了算日子:「我是八月七號回新區的,中間沒有離開過新區,這一點我鄰居孫來娣可以給我作證。」
如果是這樣,趙曼走的時候,趙傳炯確實還沒有從廠裡面取出來這筆錢。
對方點點頭:「當時跟你一同回來的是誰,你們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