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頁(第1/2 頁)
她從包裡拿出自己早就算好的帳單:
「你們撫養這倆孩子四年,算每個月一千塊的生活費,總共是四萬八。我給你弄個整數,就五萬塊吧。那三十萬還剩下二十五萬。這二十五萬裡我去掉當時的喪葬費用一萬,就二十四萬吧。」
「我表姐的那套房子,你和你兒子住了三年。我按照市場的租房價格,每個月兩千五,看在大家都是親戚的份上,給你打個八折,算兩千。房租總共就是七萬二。加上那二十四萬,一起三十一萬。」
她抬起頭,嘴角勾起,帶著戲謔,問在場幾人:「我沒算錯吧?」
村書記和民警不說話了,還有這操作?
李秀琴反應過來後,「嗷」的一聲跳了起來:「我艹你媽的你個小婊子,你是……」
還沒說完,只聽到「啪」的一聲,臉上紅色的指印顯示剛剛她又捱了一巴掌。
葉夭吹吹自己的手掌,慢條斯理的道:「我昨天和你說的,你好像又忘記了?」
在場眾人都瞠目結舌,他們都沒看清葉夭是什麼時候起身打人又返回的?只看到一道影子飛快的閃過,這也太快了!連攔都沒法攔。
這年輕姑娘看著嬌嬌弱弱,沒想到還有著好身手。
王頌和眼睛都亮了,看向自家姨媽的眼神裡明顯帶著崇拜。
王文強倏地站起身來,聲音中蘊含著怒氣:「葉小姐,打人不太好吧?」
他放在身邊的拳頭緊了又緊,看得出來是在強自忍耐。
葉夭抬起下巴,睨他一眼:「我打她是抬舉她,教教她說話的規矩。」
「我不同意。」他又坐了下來,咬死不鬆口:「我是這倆孩子的親大伯,你不過是個表姨,憑什麼把孩子交給你來養?」
「你同不同意誰在乎?」葉夭嗤笑一聲,「我都說了我今天來是來通知你,後續有問題和我律師聊。」
她轉向派出所民警和村書記:「兩位,法律也沒規定孩子不能走親戚吧?這兩個孩子打算去我家住一段時間。」
那兩人訕笑道:「走親戚當然沒問題。小頌啊,你願意去你姨媽家玩吧?」
王頌和點點頭。
「行,那兩個孩子我就帶走了。」她站起身,朝王文強和李秀琴說:「監護權轉讓協議我已經準備好了,你們想好了後就來找我簽字。」
真無聊。
她帶著王頌和朝外走去。王文強在後面陰著臉,他完全沒想到對方不按常理出牌,居然想直接索要兩個孩子的監護權,而且如此強勢。之前準備的一套說辭和應付之法都沒派上用場。
但不知道為什麼,每次看到那女人的眼睛時,心裡都會發毛,有著細細的戰慄之感。
邪門!
李秀琴也是這種感受。所以她捱了巴掌後雖然氣到想要昏死過去,但來源於動物本能的恐懼卻讓她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即使是憤怒也只敢小聲的嘟囔:「放你孃的屁!」
話音剛落,就看到葉夭回頭,似笑非笑。
「提醒一下你們,那套房子和三十一萬,別忘記了。早點來找我喲,晚了,我就不認了。」
說完,就帶著王頌和揚長而去。
「文強,你好好考慮考慮。反正我看那倆孩子跟著葉小姐應該也挺好,至於錢,你和葉小姐坐下來再好好商量商量嘛。」村支書走之前裝模作樣的拍拍王文強的肩。
雖然平時也覺得這是別人的家事不好管,但村支書也是看不慣這倆口子的。你說就算是把孩子撫養到大學畢業,又能花多少錢呢?做到了這一步,即使他們把剩下的錢拿走,那也沒人會說閒話。
「現在咋辦?」李秀琴問王文強。
「你個蠢貨。昨天就不應該讓她把孩子帶走。」王文強忍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