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頁(第1/2 頁)
在扶夢冷冰冰的視線下,邊雁的聲音逐漸降低:「……所以我怕萬一沒人要歌,影響到你的病情。」
扶夢:「那我還要謝謝你?」
邊雁:「夢夢,你別這樣……」
她哀求:「我知道是我錯了,可是總監親自來找我的,說要買署名權。就算我不給,他們見過整首歌了,還有備份,抄襲也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存熠這樣的地方,你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們從不講究這些,現在國內維權又這麼艱難,不賣給他們,還有人會要嗎?」
邊雁有理有據:「存熠找人先發歌,他們佔了先機,就不可能會有人願意再要你的歌了!這三首歌就廢了!」
扶夢忍不住發脾氣:「那就廢了!」
她望著邊雁的眼裡全是失望。
「就算廢了,我也不會把版權全部讓給別人!哪怕作品的財產權在人死後五十年作廢,還有人身權是不受限制的!邊雁,那是我的作品,你也是音樂系畢業的,你曾經也想成為一個創作人,你不懂得署名權的重要性嗎?」
邊雁噎住了:「我……」
她知道。
可是,那麼多錢啊!
對,錢!邊雁突然想到,她像是給自己找到了支柱般,急切地道:「兩首歌賣了五百萬,第三首歌單獨給了三百萬,買斷的錢不比你這麼多年的詞曲版權費用要少啊!」
甚至很多啊!
扶夢幾十首歌賣了一千多萬,版權還是陸陸續續到帳的。
算下來一首也就是二三十多萬罷了。
對於普通人來講,這很多。
比照著邊雁這三首歌的價格,卻算不上什麼。
除非版權管理越來越規範,否則,扶夢的歌傳唱再廣,也不關她事。
扶夢看著邊雁,只覺得這人無比陌生。
邊雁卻毫無所覺,迫切地想給自己這錯誤行為找到正當理由:「你看,這麼多錢!夢夢,我花了一點,但是你放心,我肯定給你補上,我馬上就把錢全都轉給你!」
「我不要。」扶夢強硬拒絕,聲音冷如冬日寒雪,「告訴存熠的人,版權我要拿回來,林雪寧往後不許以這三首歌的創作者自居,同時,發宣告蓋公章,說清楚版權歸屬。」
邊雁:「!!!」
她驚惶不已,本就是挨著桌沿的上半身又朝著扶夢那邊傾了傾。
「不行的,他們以為這是我的歌,我都說好了,也收了錢了,再這樣反悔,他們會追究我責任的!」
她情急之下說漏了嘴,把自己瞞下歌曲真正作者的事情道了出去。
聽罷,扶夢苦笑:「我就說,看到浮光二字,他們怎麼會提出購買署名權這種沒腦子的要求。」
浮光之名在業內,曾經也是被許多人追逐的。
存熠就算是想要槍手,也不會找到她頭上來。
邊雁瞪大了眼睛,淚水逐漸滲出:「夢夢……」
扶夢輕聲道:「邊雁,你到底是出於對我病情的關心,還是其他目的呢?」
她的聲音很淡很淡,發聲朝下壓著,多了氣音。
這是反問,本該有著無盡失望,此刻聽來,卻似乎毫無情緒。
可她不應沒有情緒的。
哪怕是像剛才那般爭執、憤怒,都遠比現在要好。
邊雁心裡一震,她萬分驚慌。
「夢夢!」她下意識地喊了出來,卻不知道要說些什麼。
這些日子裡想了無數次的話,那些被她翻來覆去補充完善用以自欺欺人的藉口,到了這時,一句都說不出來。
只是在扶夢這冷淡到像是看陌生人的視線下坐著,就已經耗費了邊雁所有的勇氣。
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