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章(第1/3 頁)
凌不渡和吳星辰的這頓大餐,果然還是沒吃痛快。
因為鬧事雙方的傷勢都挺嚴重——女方那一桌四個人,尤其“姦夫”,被潑了一頭火鍋湯底,燙得滿臉都是大泡;而行兇的男方被狗子一腳踹飛,當場喪失戰鬥力,弓成蝦米狀爬不起來了。
倆人得去派出所做筆錄。
王警官及女兒王詩雨同樣上了警車。
開車的中年警察顯然認識王警官,調侃道:“你說你個災星,帶我侄女吃飯怎麼就不在你們轄區找家店,偏來禍害我們啊!”
王警官鬱悶地直嘬牙花子:“邪了門兒了!這種晦氣事兒都能讓我碰上!”
然後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同樣黑著臉的吳星辰,樂了:“不幸中的萬幸——哎,吳星辰,你這戰鬥力夠可以的啊!該不會這麼快就跟那位老神仙學到真本事了吧?”
“你們認識?”
“我閨女的同學,以前住我們那片兒的。”
“住你們那片兒,還姓吳,該不會……”
“行了,不該問的別問。”
王警官畢竟知道的多,心想說我是災星,這回指不定是不是我妨的呢?
這小子的履歷,可比他邪性多了。
記得不久前,他還矮挫挫的,被一群黃毛混混圍追堵截,這才多久啊,不僅高了至少十厘米,那麼倉促的情況下,一腳就把一條看著得有兩百斤的壯漢踹出去兩米遠……
用腳趾頭都分析的出來,那個收他為徒的老神仙絕對牛逼透了!
到了警察局後,幾人正在埋頭做筆錄,就聽外面一個男警官中氣十足地罵道:“我真是煩死這幫拍小影片的了!屁都不懂,就知道斷章取義賺流量,跟他媽禿鷲似的,管他受害者死活,敲骨吸髓了再說!”
王警官放下筆,嘆口氣,對這種網路審判、賽博斷案的現象,他可太感同身受了,每次都搞得他們警方很被動。
《烏合之眾》中寫道,當一個人融入群體中後,無論這人個性多麼鮮明,他的思想都會被群體同化掉,變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人云亦云、摧枯拉朽。
而一旦有些別有用心者,站在領頭羊的位置,有意的扭曲事實,引導、煽動羊群的情緒,就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後果。
小到可以毀掉一個人,一個家庭。
大到可以毀掉一個民族,把原本和平穩定的國家搞亂。
在輿論方面,我國發展的晚,是吃過很多大虧的。
就王警官知道的,不少系統內的同事,立了多次三等功二等功的,本來有望更進一步,結果就是忽視了輿論,被兜頭一悶棍,打得好幾年喘不過氣來。
他低聲問給他們做筆錄的孫警官:“網上又傳成啥樣了?那潑火鍋湯底的犢子怎麼回事查出來了嗎?”
凌不渡豎起耳朵聽八卦。
孫警官也不瞞著:“換個人,我還真說不出個一二三,但這人就我們轄區的,常客了,他什麼德行我
還不知道?”
原來,大鬧火鍋店的壯漢姓唐,綽號唐老三,從小就不走正路的玩意兒,上學也沒認真上,在學校當混混充大哥,後來讀了個職高,二十郎當歲搞大了個同樣讀職高的女生的肚子,家裡擺了幾桌,就算結婚了。
可十幾二十歲的小太妹會覺得混混帥呆了,再大點兒,腦子裡的水控控,誰還不知道自己那時候有多蠢啊!
唐老三連個正經職業都沒有,天天遊手好閒,也不養家,時間長了,老婆就不跟他過了,索性也沒領證,孩子也不要,從家裡搬出去拉倒。
然後唐老三就受不了了,心想女人,你敢背叛我?
三天兩頭尋隙滋事,用女兒要挾她媽,總之就跟個狗皮膏藥一樣,他“前妻”回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