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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讓你主宰這潮汐,
包括我肺腑內的鮮血;
起伏由你,乾涸盈溢由你。
即使你把我撕成花瓣
來裝飾高貴的頭頂,
我依然歡歌笑語,說:
“你的美就是我的美。”呵,
多好,我已全身心地愛你!
這作孽的愛,我們就喜歡!
為什麼你還不來,我愛?
我在夜裡偎著枕,啜泣,
想你此時多麼坦然。
我呼喚你一遍又一遍,
直到喉嚨嘔血,黎明再見。
我在白日裡緊握著筆,寫,
寫我枯竭的淚水,但是
只剩下乞求,(我已經變得不堪一擊)
給了情敵可乘之機。
我還怕你哂笑我的懦弱,
躺進棺材,強打起精神,
且裝出一副活著的樣子,
在嘴唇上貼上一張標籤:
我沒死,我愛你。
第五十五節
這首詩是王連城花了兩天時間寫成的,在辦公室裡,題目叫做《孽愛隨筆》。他已經“大雅久不作”了。必須要承認,作為一個人,他是自私的,感情上確實是這樣,以前對夏芙蓉有好感,也曾有過一些幻想,但現在她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已經被梅青取代了。為什麼還要如此在意?為什麼她的事情讓自己不舒服,以至於因為此要跟她劃清界限?還有秦筠,曾經用心良苦地愛著自己,而他卻一走了之。難道男人都是這樣,自己碰過的女人別人就不能染指,她就不能再有重新的選擇,不能有自己的追求和幸福?除非她是小姐,否則誰都會有這種奇怪的感覺。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想著砧板上的,每個男人的佔有慾都是如此,不過有的人表現明顯一點,有的則比較隱晦,更可憐的當然是那些得不到任何刺激慾望機會的人,他們都是老實人,能心無雜念地安分守己過一輩子。
他恨自己,在跟梅青戀愛,卻放不下一個早已被自己鄙視了千百回的夏芙蓉。是的,她很漂亮,她的姿色能令所有的男人垂涎三尺,是百戰百勝的武器。她的魅力,不是容貌,就像西施,像陳圓圓,像貂蟬,不管伺奉過誰,不管被誰蹂躪過,都有紅顏知己不嫌不棄,甚至衝冠一怒,置個人生死和國家安危於不顧啊。
狗東西。他不禁像父親一樣暗暗罵了自己一句,罵自己不爭氣。你這條貪心不足的蝮蛇啊。梅青本來就很好呵,自己還在胡思亂想,這是在背叛她,是自己的心在犯罪。如果這是一場夢的話,他往往把持不住自己,恐怕早就把夏芙蓉這朵女人花摧殘N遍了,現在他只能用眼睛去*她,而且是*,儘管自從她多次幹出令自己噁心的事情之後,讓他感到失望透頂,不願意看她,但一旦看上一眼,就是貪婪的,他的眼睛就像兩把小勺,錚明瓦亮的,恨不得在一個又紅又大的新鮮蘋果上挖上幾下。別以為我很流氓,很無恥,他想,男人作為*充沛的物種都是下賤無恥的。
他要對梅青絕對忠誠。那首粗糙的詩歌就是誓言。
自從搞過自駕遊系列活動之後,夏芙蓉來海茂的頻率明顯高了起來,去王連城那裡,去潘千樹那裡,去下面的品牌店,無論到海茂汽車城的哪個部門幾乎均被奉為座上賓。只有王連城不冷不熱。跟同性相處,要分清敵友,可交還是不可交;跟異*往,人們的判斷力往往下降,變得麻木不仁,有些人被女人咬了還不吸取教訓呢。他對她不冷不熱,是因為沒有必要去跟她套近乎,他是否跟自己有關係,好像沒有多大的關係。談業務,成,聊閒天,沒工夫。他慶幸他那張破嘴犯賤的毛病好了許多。不過,聽夏芙蓉說,週刊好像出事了。
首先,她告訴自己,杜新春不再擔任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