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案件被翻轉?舉證制度的本末倒置…(第1/2 頁)
“看了你們的回覆,大多數的網友呢都認為張三的女友是符合騙婚罪的立案標準,如果操作好的話還有可能是詐騙罪。”
調整好情緒的李晨繼續講述他的案例:“我在很早之前就說過這麼一句話:
你們之所以能立刻拿出屬於自己的見解,是因為你們站在第三視角來看待問題。
案件中的張三和他的前女友的問題就是一個句號。
清楚又透明。
而現實中呢,有好多問題第三者是不清楚的,因為我們是透過當事人的口中瞭解案件,而他們口中的事實以及經過未必就是整個案件的真相。
現在我們進入案件的視角。
張三被女朋友以結婚的形式進行詐騙,我們先帶入張三的視角:
女朋友約定好的結婚,彩禮也支付完畢她卻毀約了,這不就是詐騙麼?
有些生氣的張三來到a這裡報警,而a單位的辦案人員在聽完張三的描述後也是有了初步的判斷,具體的情況呢還要將涉案人員傳喚過來在下結論。”
“那麼接下來呢我們將帶入張三的女朋友的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她確實是在騙婚,而案件的真相也只有他們兩家人知道,再具體的事情那就只有張三本人和他知道。
這也是案件中不可控的原因之一,因為涉案人父母的話對於案件本身只能當做參考,並不能作為案件定性的證據。”
“a單位那邊在給張三立案之後他們便找到了他的女朋友,從她的口中呢卻得到了故事的另一個版本。”
“張三和她的女朋友在婚姻介紹所相識,而張三呢對她的女朋友一見鍾情,可她的女朋友呢卻對她沒有多少好感,原因是張三的背景不行,她想找一個月收入過萬的人。
她說她曾經在感情中受過傷,所以變得有些現實了。”
“而後續嘛…”
李晨臉上帶著一抹笑容:“張三的女朋友說張三提出包養對方,每天給她一萬塊錢。
這是張三與她女朋友之間的事,也就是我剛才說的另一個版本。
張三因為被家人相親搞的不太耐煩,便想出來這種方法:
和相親物件假相處,目的就是堵住張三家裡的嘴。
而她的前女友一開始是不願意的,但奈何張三給的實在是太多,也就是在這種條件下,她才答應哦張三的條件。
隨後呢,他們也就正式開始了別人眼中的“談戀愛”。
在戀愛的過程中呢,張三和她的女朋友也是發生了關係的,直到張三以“彩禮”的形式支付了包養的費用,不想在繼續的前女友便和張三提出了分手。
當然了,武協的辦案人員也不可能光憑她的三言兩語就否定她詐騙的事情。
一個人是否說謊的最佳辯證方式,就是檢視她所說的話能否和現實中的事情相呼應。
辦案單位隨後也是展開了調查。
首先是張三送她女友禮物的事情。
經調查,張三在和女朋友剛認識不久就開始給她的女朋友購買衣服、鞋子包包等物品。
這種情況站在張三的角度來看也是在正常不過的事。
因為在張三的眼中,他和女友是確認過的戀愛關係,兩人都是奔著結婚去的。
試問?
伱未來的老婆想要讓你給她買身衣服,你能拒絕麼?
我想是拒絕不了的。
而這種很正常的行為在結合她女朋友的話就變得不正常起來了。
再然後是兩人的聊天記錄。
在聊天記錄當中,女方曾多次提到先支付一部分的彩禮,而張三呢在面對這一反常的行為卻只是說下個月訂婚在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