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案件性質再次升級!(第1/3 頁)
老賴到底能不能作為詐騙犯進行起訴,其實也不一定能行,還得看受害者的操作。
如果第一次報警就告訴武協對方就是詐騙,採取編造理由博取同情的方式騙取自己的錢財,那麼借錢不還的人,他們最後的結果肯定是悲催的。
只要罪名能夠確定,最差的結果就是對方還清所欠的債務。
因為當地的武協,他們在接到報案時會考慮警民關係,並不會直接將對方拍死。
要是對方依舊耍無賴惹毛了當地的武協,他們也不會再考慮調解的問題,直接公事公辦。
真給他送進去了,在懺悔所裡面想通了以後再想要還錢,只能換來受害者的一紙諒解書來減輕自己的刑罰,這個叫做退贓不退罪。
如果經過法院調解去執行,想要再告對方詐騙就麻煩了許多。
首先就是調查取證,看一下借款人是不是真的不想還錢,這個過程會很麻煩…
而李晨也是根據了這兩種結果分別舉了例子,最後再加上自己的觀點。
畢竟,案例只是案例,他的過程和行為是透明的,不像現實中這麼麻煩。
而自己的觀點只是個人看法,並不是代表這事一定能成。
畢竟那麼多網友再看直播,萬一有人想要去實操呢?
一定得跟他們講明白,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這事對方辦成了,那就證明對方的操作水平和張三一樣,不僅要回來自己的錢財還能將李四給送去了,那當然最好,如果操作失敗,就只是證明自己確實再胡說八道。
張三和李四的愛恨情仇,持續了一個小時,伴隨著李晨的下播暫時進入休息期。
面對著網友的調侃,李晨也也沒過多的在意。
我不拿張三舉例子用誰?總不能用我自己吧?
張三可憐麼?
不不不…
張三可是很囂張,只是因為普法人群不同才故意將他削弱而已。
如果你仔細想,張三還是很囂張的,根本就不是弱者,因為他能達到自己目的同時,還能順手將李四給送進去。
這樣的人怎麼是可憐呢?
而張三和李四的故事,也不過是剛剛開始…
次日。
八點鐘。
李國富帶著李文航來到當地的武協所準備報案。
李國富被張瑞安帶到所長辦公室聊天等候,李文航則是在民警的帶領下進入後院的辦案區取筆錄。
坐在審訊椅上,李文航的情緒有些緊張。
因為案件的性質不同於普通的詐騙案,過程並不是以直接的形式被呈現出來,所以他們採取錄口供的模式並開啟執法裝置,來保證案件的真實性。
“你不要這麼害怕,你是受害者又不是犯罪,只需要講述伱被騙的經過就行。”
武協的民警看到他的心情有些緊張,露出笑容來示意他放鬆。
“好。”
李文航聞言深吸了一口氣,開始講述了他的被騙過程…
“既然對方口頭承諾告訴你18塊錢,為什麼不在合同上具體寫明白,這一點你就沒有想過麼?”
聽到李文航談起合同內的金錢問題,武協民警開口打斷。
“我…我也不知道他們會騙我。”
聽到民警問起,李文航的心裡再次恐慌了起來。
民警聞言點了點頭:“你繼續說吧。”
李文航再次講述自己的遭遇:“到了發工資的那天,我被他們帶到中介公司,他們就以各種理由不給我工資,還說都被扣下了。”
“那你的工資有沒有被那家電子廠給扣掉?”
“這我不知道,可我在生產線上做事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