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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也許能賺錢,陳曦索性便多買了幾套,反正村裡的知青那麼多,她這幾套書一定是不愁賣的,如果能把這兩天花的錢賺回來一部分,也是非常不錯的,當時尚在申城的陳曦如是想到。
第17章
中午,秦母下廚,看著陳曦買回來的五花肉,難得沒有吝嗇,結結實實割了兩斤,做了一大碗紅燒肉。
秦瑤的做飯手藝傳自於秦母,但顯然秦母的手藝還要更勝一籌,一份紅燒肉做得是色香味濃、肥而不膩,配上兩個清爽的小菜、白米飯,直叫人吃得是唇齒留香,回味無窮。
於是,陳曦成功地吃撐了。
飯後,陳曦本想午睡,卻被秦蕭拉著出門消食,陳曦無奈,只得頂著中午的大太陽陪丈夫出了門,好在,沒走幾步就到了山腳下的陰涼處,夫妻倆手牽著手,十指相扣,漫步在樹蔭之下,微風襲來,好不愜意。
兩人情意綿綿之際,陳曦突然想到她的復婚大計尚在進行時,她還有最重要的一步沒有完成啊!
扯證啊!
於是,在回家的路上,陳曦果斷跟秦蕭提出想明天領證復婚,順便去城裡拍婚照,彌補一下當年他們結婚沒有拍照的遺憾。
七十年代的結婚證是異常簡陋的,一張紙、一個紅戳、寥寥數語,根本沒有婚照可言,那時候農村也並沒有結婚就要一定要拍照的傳統,所以不管是前世今生,陳曦和秦蕭都沒有留下任何關於青春、關於愛情、關於婚姻的影像,這使得陳曦萬分遺憾,重活一世,她一定要用影像記錄下這一美好的時刻,並一生珍藏。
對於陳曦的要求,秦蕭自然是開心得不能自已,他傻笑著滿口答應,並且下午上工後,第一時間就跑去請了假。
第二天,五點多鐘,天剛矇矇亮的時候,陳曦就被秦蕭叫醒了,兩人洗漱穿戴,收拾一番之後,秦瑤也已經將早飯做好了。
匆匆吃了頓早飯,秦蕭抱著寧寧,陳曦拎著她的小皮箱,兩人直奔公社而去,對家裡的解釋則是想帶寧寧進城玩一天,順便給寧寧照幾張相片。
秦父和秦母都非常疼愛寧寧這唯一的小孫女,所以想也沒想就同意了,他們哪裡能想到,其實兒子和兒媳婦是暗度陳倉去扯證了。
扯證的過程進行得還算順利,當陳曦和秦蕭拿到嶄新的結婚證的時候,正好能趕上公社到縣城的上午的公交車。
所謂的縣城,就是信陽公社所在的龍興縣了,而龍興縣最為一個相對貧困落後的小縣城,當然是沒有照相館可言的,並且在這個年代,照相館都是國營的,只有市裡才有照相館的存在。
所以,一家三口在公交車上顛簸了半個多小時,下車後便直奔龍興縣客運站,買了三張開往慶豐市的客車票,雖然寧寧年紀小可以不計票,但為了一家人能坐得舒服一點,陳曦也沒有吝惜一張車票的錢。
在客運站等了大約二十多分鐘,一家三口又登上了開往慶豐市的客車,三個小時的車程,陳曦萎靡不振地靠在秦蕭的肩旁上,昏昏欲睡卻因為有點兒暈車而睡不著,但寧寧卻舒服的躺在秦蕭的大腿上,小短腿伸直了放在座位上,睡了個香甜。
慶豐市在整個贛江省屬於排在中下游的一個城市,工業不夠發達,農業產量也就剛剛達標,就是這樣一個相對貧瘠的城市,其繁華程度也不是龍興縣或者信陽公社這種小地方可比的,所以剛一下車,寧寧便興奮地瞪大了眼睛,拉著陳曦的手問東問西,陳曦手中的小皮箱則順利地落到了秦蕭手裡。
陳曦的皮箱裡裝的都是她從申城買回來的衣服,包括一套她自己的衣服以及秦蕭的一身中山裝,還有就是寧寧的小裙子和小軍裝了,都是計劃用來拍照的。
趕了一上午的車,每個人都顯得有些灰頭土臉的,陳曦提議先找一家招待所住下,洗把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