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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是雷火此刻流露出的沉著平靜。
頓了頓,陳越說:「等我兩分鐘。」
他拿出手機,給正在值班的同事打了個電話,希望他能幫忙待到八點,陳越再過去交班。
「該從哪裡說起呢?」雷火說,「從那件綁架案開始吧……」
窗外的車流量閃爍著尾燈來來往往,他沉浸在雷火的故事,耳邊響起風聲,好像望著一個孤身莽莽的少年在無垠草地上狂奔。
從一個男孩成長為一個男人,擁有絕大多數人不曾擁有過的經歷。
跟鄔云云的少年廝守,成為緝毒警察後一個又一個驚心動魄的案件,直至兩個月前被人圍堵報復。
陳越聽到城市裡亮起了霓虹,金紅色晚霞絢爛如火。
他送雷火到咖啡館門口,雷火說:「就到這吧,我要去趕晚上九點的火車。」
「你要回雲南?」
「嗯。我還有個臥底任務。」
「你的腿……」陳越皺眉,他以為雷火是已經因傷退休。
「當臥底依靠的不是武力。腿瘸了更好取信別人,我是一定會死在那裡的。」
陳越長久沒有說話。
「我們見面這件事你可以不用告訴鄔云云。就算我犧牲,她也不在我的親屬名單內,不會接收到任何訊息,我不會再出現在你們的生活裡。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應該也是最後一次。祝你們幸福。」
雷火併沒有開口囑託陳越要對鄔云云好,這已經不是他一個前男友應該做的事情,只是能夠確認陳越是個好人,這就夠了。
下班高峰期,人來人往,雷火拄著柺杖往前走,陳越轉過身望著他的背影。
你難道不去見她一面嗎?陳越想問,卻沒有說出口。
雷火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鄔云云遛完狗回來,跪在被子上,把裱好的結婚照掛在床頭。
陳越穿著白色西裝,鄔云云側臉像是要親他,兩個人手牽著手,甜蜜而快樂,這張很活潑,她喜歡。
這不是鄔云云第一次穿婚紗,或者說拍婚攝照。
在雲南,有次路過一家婚紗店,被裡面的婚紗迷住。回去後跟住的小姐妹提起,正好她們也有打算,便組團去了家婚紗攝影公司,拍攝姐妹團婚紗照。
三個女孩子,每個人挑選自己喜歡的婚紗,合在一起擺pos,每個人還有三張單人照。
那時候沒想過要結婚,就是覺得很好玩。
跟雷火分手準備回來的時候,東西太多,放不下行李,鄔云云從書裡面不小心翻出這些照片,彼時兩個小姐妹已經搬走很久,一年多都沒聯絡,書送人,這些照片全都撕掉。
只有一張她的單人婚紗照消失了,回想很久,才察覺到可能是被雷火拿走。
她沒找他問,也沒向他要,這件事懸而未決。
之所以回想起這件事,是她當時拍婚紗照不太愉快,婚紗照特別貴,談價錢的時候她已心有退意,另外兩個小姐妹很熱情,加上算是她發起的,就沒好意思退出。
拍前選衣服,婚紗抹胸有點黃,被人穿過,不是很乾淨。
拍時,攝影師提醒她「想像你在跟最愛的人結婚」,鄔云云想像不出來,總覺得婚紗也不過如此嘛,不過是外人望著好看而已,真穿上走路都很麻煩。
兩個小姐妹對婚紗照很開心,唯獨鄔云云沒有。
照片裡,她僅僅是微笑。
鄔云云走到窗臺,望小區樓下,傍晚火燒雲,美得像幅畫,難得安靜祥和。她在樓底下掃過一眼,察覺到熟悉的面容。
有人拄著短杖,抬起頭,望著她的方向。
奇怪的是,鄔云云並沒有怔楞,或者心潮起伏,她只是迎視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