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頁(第1/2 頁)
畢竟他也要為他賺錢嘛。
在安金州跟《風中疾馳》談的這段時間裡,林回錄了自己人生中第一首歌。
歌名叫《墜鳳》, 是安金州找人幫他寫的, 一首很古風的歌曲,歌曲裡面有一段十分華麗哀婉的戲腔,跟正常唱腔之間的轉換難度很高, 這首歌大概除了林回也沒人能唱吧。
陸熙杭這幾天拒絕工作,安金州好像拿他很沒辦法, 他就在專心陪林回錄歌, 但是聽了一遍之後, 陸熙杭卻指著那首歌說:「這歌詞我們可以自己改嗎?」
牧野笑著問他:「你還對改編歌詞有經驗?」
「歌曲作得還行, 但是總覺得歌詞味道不夠,好幾處都是靠華麗的形容詞堆疊起來的,沒有什麼內涵。要不我試試,幫你改一版。」
他也不是心血來潮地說說而已,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問了安金州, 是不是買斷版權的,確定能自己改,陸熙杭才開始動筆。
林回第一次見他這副樣子,覺得十分有意思,陸熙杭叼著筆帽在紙上寫寫畫畫,非常專注,竟真的像個文采斐然的世家公子。
長得好看就是好,可以適配任何型別的腦補。
但是剛產生這樣的想法,林回就搖了搖頭,把自己給否定了——怎麼可能呢,這小白臉畢生所願就是當個小白臉,十九歲就在討生活了,說不定九年義務教育都沒完成,他也不指望他真能寫出什麼有文化的東西。
林回怕他寫不出來尷尬,便提前安慰:「幹嘛這麼認真,不過是首歌。」
陸熙杭卻笑道:「是你的第一首歌,我也想參與。」
林回失笑地看他一眼,只好道:「那你寫吧,被pass的話你可別耍賴。」
然而陸熙杭卻用自己的實力打了林回的臉,他還真寫出了點有意思的東西。
曾登太初上,爭輝舞霓裳,鮮衣彩羽歌颯踏,眾生皆臣降。
奈何天道誤我,火燒長安舫。
清歌未散,君已殤。
鬱憤泣血淚,烈火焚殘身,天地不容又何妨,捨身斬無常。
林回呆了半天,又反覆念這幾句,竟感到無邊寂寞,好像一隻鳳凰被人強迫與愛人分開,最終在滿腔鬱憤中引火焚身。
可是陸熙杭分明就是一條十九歲的奶龍嘛,他怎麼會寫出這麼憤怒的歌詞,他難道有什麼經歷嗎?寫得好似曾經跟別人有過一段生離死別的感情,好似他自己就是那隻鳳凰。
林回只是唸了念,就覺得……有點嫉妒。
他嫉妒那個讓陸熙杭願意引火焚身的人。
林回盯著他沉默了許久,忽然問:「長安舫是哪裡啊?」
陸熙杭神色複雜,握著筆沉默許久,終究迷茫地嘆了口氣。
「我不知道。」
他說完便把那幾句寫好的歌詞都劃掉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寫,算了算了,我果然沒有這種才能,還是用原本的歌詞吧。」
牧野在一旁打趣:「才能倒是不錯,當流行歌的話,還是原詞更合適。」
林回深深吐出一口氣——沒想到他竟然小看了陸熙杭,怎麼能覺得人家九年義務都沒完成的,這水平至少是高中的呀!
好吧,總之他自己是寫不出來的。
林回也沒忘了林家老爹的囑託,要抽空回去一趟,但是最近事情實在太多了,至少得等他把這首歌錄完再說。不過接下來的幾天裡,林回唱著這首歌,一想到陸熙杭之前寫的那些歌詞就覺得難過,覺得微妙,他唱了幾遍,眼前總是浮現出陸熙杭寫的那幾句歌詞,最後找到牧野,強行要求他把陸熙杭那幾句歌詞給加上。
「就……加一段唄,其實也不是特別違和。」
牧野挑著眉頭看了他半天:「你會不會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