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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為我的主子深深地傾倒,沉醉於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顏,著魔於他人莫能測的眼,鍾情於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經教會了我什麼是喜歡,我知道在我的注視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歡,可這份喜歡註定只能掩藏於黑暗,逐漸腐朽變質。
只因為……我喜歡主子,但我更愛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會讓主子意識到我對他的愛意,我不會讓他知道,只要他願意給予我一點真正的溫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於鼓掌;只要他願意施捨我一個擁抱,我的理智就會脫鉤,為他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這份愛令我恐懼,這空虛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變成非我。
所以,我們只能是主與僕,利用者與被利用者。
要麼他殺死我,要麼我反噬他。
這之間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我搶過季清霜手中的酒壺,在她沉默的眼神中不斷地給自己灌酒。
她放任我,因為她能理解我,她與我說到底是一樣的人。
季清霜看著妄圖灌醉自己的我,開口問道:
「你還記得嗎,我問過你,你為什對符錦這麼忠誠?那時候的我很好奇,因為一個小人憑藉著單純的野心,是做不到你那種境地的。」
季清霜的目光近乎悲憫,她現在已經知道了答案。
我喝一口酒,問出了那時同樣的問題,「那你呢,你根本不愛主子,又為什麼非主子不嫁呢?」
我們沒有回答彼此的問題,卻都知道了答案,因為愛,因為註定不可得到的愛。
她對那個人的愛,我對主子的愛。
我們都在自我欺騙,我們都恐懼著自己,我們被困於無愛之城中,永遠都無法走出。
相愛之人彼此傷害,無愛之人卻能理解彼此。
多麼地諷刺。
紅燭不過燃到一半,身披嫁衣的季清霜與身著喜服的我,借著洞房的漫漫長夜,從彼此鮮血淋漓的傷口中尋找慰藉。
我們共飲一壇女兒紅,卻不是為了同享喜樂。
酒到微醺,季清霜懶洋洋地趴在桌上,她的眼角微紅,閃著細碎的淚光。
「李念恩,」她突然對我說,「把你懷中的盒子給我。」
她不說我都忘了,我連忙從懷中掏出她之前交給我的盒子,轉而遞給她,她當著我的面,緩緩開啟盒子……
……盒中是一塊牌位。
雖說這個女瘋子讓我在婚禮上揣著一塊牌位著實晦氣,不過我現在更加關注的是:
「這是誰?」
季清霜的眸中閃過刺骨的悲涼,她的指尖摩挲著牌位上纂刻的文字,細聲喃喃,念出那人的封號,懷念那人的名字:
「靈壽公主,符玲。」
靈壽公主,主子常常念起的名字,是他最喜歡的皇姐,在主子十歲那年被送到中山國和親,次年,被中山國國君虐待致死。
季清霜曾經說過,她曾經也是大家閨秀,是遠近聞名的淑女,可在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就已經變成了一個武力值爆表的女瘋子,整日追著主子跑,嚷嚷著要嫁給主子,要和主子一起去打仗。
靈壽公主是主子親姐,據說兩人外貌都肖似他們的母妃,而且,主子是老王爺的義子,不出意外會接替老王爺鎮守邊關,抵禦——中山國的進攻。
那麼,她要嫁給主子的理由,她一定要來邊塞的理由。
顯而易見。
想到這裡,我心下暗驚。
瘋子,她果然是個瘋子。
季清霜的眼中霧濛濛的,她仍舊兀自喃喃著:
「其實,嫁給中山國國君的人選是我,她是主動代替我嫁過去的,然後啊,我的公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