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5 頁)
不為難你,這個案子如果我破了,車子給我。”
鄒誠笑眯眯的看著莫斌,莫斌肉痛,那輛車可是莫斌今年剛買的。
心愛的很,平時開起來都小心翼翼的。
“行。”莫斌就不信了。
“你能破案,車子給你,如果你不能呢?”莫斌帶著一絲嘲諷的問道。
“事務所給你,還有一年的房租。”鄒誠很淡定的說道。
鄒誠現在就只有事務所了,莫斌沒有想到他居然將事務所拿出來了。
別看只有一年,但是裝修什麼的都是好的,而且地理位置很好。
莫斌今年風頭正盛,心裡不是沒有想過自己成立事務所,不過想想容易,做起來難。
可是如果鄒誠將他的事務所給自己,自己換個招牌就行了。
莫斌覺得這是瞌睡了,有人給自己送枕頭,何樂而不為。
“好,一言為定。”莫斌激動的說道,表情上好像自己已經贏了,自己已經有了事務所一樣。
莫斌的這句話剛說完,鄒誠就拿出來了一個銀色的錄音筆說道:“很好,我都錄下來了。”
大家都是一愣,誰能想到鄒誠這個時候,在警局的資料室裡面用錄音筆。
雖然錄音筆他們都有,可是這個時候誰會用呢?
“傻蛋。”莫斌心裡冷笑,必輸的局你還錄音,看你到時候怎麼辦。
莫斌不在意鄒誠錄音,他現在是信心滿滿,對在坐的人說道:“大家做個見證。”
在場的人都明白,莫斌是想要鄒誠的事務所,因為在他們看來,六十多個小時破案,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他們和鄒誠沒有什麼交情,鄒誠都一年多沒有出來了。
他們和莫斌雖然不能說是多好的關係,可是說的上話。
這個時候都是表示會做一個見證,鄒誠懶得理會這群人。
“請不要打攪我,不然我認為你是故意影響我破案,明白嗎?”鄒誠對莫斌說道。
“哼,不奉陪了。”莫斌起身離開,他在這裡坐了這一會,也就差不多了,態度有了就行。
莫斌都走了,剩下的幾個人同樣很忙,也就離開了。
鄒誠看都沒有看,更加不要說起來送送了,其實都走了才好,他就可以專心看這一次的案件了。
這個案子鄒誠必須要拿下來,三點原因已經說過了,不過現在加了一個原因,就是莫斌的車子。
鄒誠自己的車子早就賣了,現在沒車真的很不方便,贏莫斌一輛車子,鄒誠覺得挺好。
鄧苗苗女童誘拐案,康劍剛才已經給鄒誠大概介紹了一下,現在鄒誠要看的就是一些警方隱藏的細節。
鄧苗苗失蹤之後,警方鎖定了嫌疑人,就是醫科學院的在校生,寧雲帆。
是透過指紋確認的,可是指紋只有拇指指紋,這個是疑點一,鄒誠記在自己的筆記本上。
第二個疑點鄒誠也發現了,那就是警方當時調查寧雲帆的時候,發現寧雲帆購買過很多女性用品。
化妝品,衣服,包包之類的。
“異裝癖?”
“女朋友?”
鄒誠判斷了之後認為,寧雲帆應該沒有異裝癖的嗜好,因為在對寧雲帆社會關係的走訪中,沒有人提出來這一點。
那麼就只能是女朋友了,寧雲帆的這些東西應該是給自己女朋友買的。
當時的偵探和警方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們開始調查寧雲帆的女朋友。
可是一無所獲,學校的同學和老師,都說沒有見過寧雲帆的女朋友,甚至不知道寧雲帆有女朋友。
原本這個案件,是要調查寧雲帆女朋友的,可是當時因為一些特殊原因需要快速結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