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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自選隊長,而自名為大隊長。六小隊隊長分別為趙年、趙豐、李大錘、錢新、陳科、胡海,都是村裡能服眾的漢子。
趕了一天的路,路上碰到幾股同樣的“民兵”,都是華山一片的,合在一塊幾百號人,浩浩蕩蕩倒也有些氣勢。
未時(也就是下午三點左右)趕到了華陰縣不遠處。賊匪一看人挺多,先是自個有些騷亂,卻既不退去,也不敢攔,把他們放進城去。
陸陸續續,又來了兩批,整個城裡有了上千號人馬,知縣把軍械庫開啟,人人都拿了件刀槍,梁濤瞅見一根狼牙棍,使了兩下,感覺挺順手,也就使喚著用了。
知縣隨後又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幾百套軍服,不夠的手臂上扎塊布,算是自己人。(明太祖在全國實行世兵制,也就是屯田兵,這些兵既要自己種田,戰時又要負責打仗,所以他說自己養了百萬兵卻不花國家一分錢。所以各個縣城武器鎧甲經過十幾代積累總是有些的,雖說許多都是破舊的、生鏽的。)
賊匪見官軍勢打,幾個賊首有些心虛,所以一商量便打算閃人。遠遠望去,賊營裡頭已經開始忙碌地收拾各種物品,開始打包走人。
可這時候知縣不幹了,如今城裡千餘青壯,還有“援軍”正在趕來,怎能把大好的功勞給丟了呢?於是派出幾個伶俐的漢子充當“斥候”遠遠盯著查他們的落腳點,而知縣則親自帶隊,準備圍剿了這夥匪人。
原本一個縣城軍政是分開的,知縣是管不著軍事的,可類似於華陰這樣的小縣--充其量也就後世的一個鎮,只是周圍圍著城牆罷了,城裡也就千餘戶人家,幾千人口,而守軍自然多不了,幾十號軍戶而已,(明朝的時候軍戶相當於集體農莊的農民,但是比普通的農民交的稅更多,還要承擔當兵打仗的義務,所以到了明末天災不斷,軍戶自己吃不飽還要飽受酷稅,所以軍戶大多逃亡,有的甚至加入義軍,留下的十不存一,而且大多是老弱。這也是後來募兵制興起的原因之一,而招募計程車兵待遇較好,有餉銀拿。)所以已經沒有必要再任命個縣尉,直接知縣軍政一把抓。這也是一些土匪敢來圍攻縣城的原因--守軍少唄!
知縣將他幾個貼心的手下派下去整理著隊伍,除了留下他的縣丞和幾百號號衙役家丁之流依然把守城池之外,其餘壯丁一共1181人,知縣將其分成五隊,每對指派一隊正,然後就這樣亂哄哄的出發剿匪去了。
梁濤在後面看的直搖頭,就這樣也能剿成匪?不被匪反圍剿就不錯了。不過樑濤心裡有了個想法:這次鬧匪之後,縣裡定然會成立一支防匪的鄉兵部隊,若是這次能在知縣面前露一手,自己一來可以在裡面確立起威信,二來可以混個頭目,漸漸掌握些人馬,等過兩年起義到了**,那時就遠遠地瞧見賊匪下了營寨,說是營寨,那自然是誇獎他們了,亂轟轟的一堆人,連個斥候都不派,或許比眼前這群壯丁要好上不少,至少他們一伍一伍、一隊一隊,還有些組織,但也僅止於至了。
知縣聞“斥候”來報賊匪停了,大喜,眼下天已近戌時(七八點),天色已暗,知縣吩咐“大軍”停下休整,吃些乾糧,好在他還算有些頭腦,還曉得嚴令眾軍不得發出聲響,以免驚擾了賊寇。
梁濤暗思,這廝怕是想夜襲了。倒不是這知縣頗懂謀略,要是他懂謀略,這隊伍就不會亂成這樣,無組織無紀律,完全是這個知縣膽小,既想立功,又怕打不過反而惹火燒身,擁兩倍之眾卻怕萬一,所以想出個夜襲的主意,既不與賊寇正面交鋒,以免抓不住狐狸反而惹了一身騷,又能體現他的才高八斗,想來古之名將也不過如此了!
子時,知縣傳令全軍分為四隊,將賊匪團團圍住,只待他一聲令下,就全軍出擊。
梁濤很驚愕,他是北邊一隊的,也就是原先賊匪逃竄的方向。他聞聽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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