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第1/5 頁)
基於兩家的關係,寧書確實不好拒絕,再加上林振興說要買結婚用的東西,她更加不好拒絕了,這也是她最不喜歡的地方。雖然可以以原主的性格拒絕,但畢竟以後生活在這裡的是她,就算她再不在乎別人的目光,可人畢竟是群居的動物,不可能真的六親不認。
“腳踏車我可以借給你,但有些地方也要說清楚,我的腳踏車是全新的,沒有任何磕磕碰碰的地方,借出去之後如果回來了有小部分磕磕碰碰的地方,得維修好,維修的錢你出。
但如果是損壞嚴重的話,我不接受維修,要麼賠腳踏車,要麼賠錢。賠錢是要陪腳踏車票和腳踏車兩部分的錢,加起來大概要350到400左右,這可要說明白的,不然到時候傷了親戚的情分,也說不清楚。
你覺得可以接受嗎?”
林振興:“……”他不敢保證會不會磕磕碰碰到,磕磕碰碰到維修好他也覺得正常。但是,如果大部分損壞要賠腳踏車或者賠錢的話,他肯定賠不起。這麼想來,還是不要借了,反正走路去也行。“那……那我再考慮看看。”
林振興覺得直接說賠不起有點沒面子,所以說的委婉些。不過,他也沒有因為寧書的話而生氣,本來寧書的性格他們也都知道,這次來借腳踏車也是來碰碰運氣的,寧書能願意借,已經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其實如果是平時,是可以用牛車去縣城的,但秋收都是用牛車運貨,他爹(大隊長)不同意牛車再去縣城,要讓牛休息。
對於林振興那嚇到的樣子,寧書也知道自己可能有些無情了,但每個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有些方面,她不想因為別人而改變自己,不然到時候憋屈的就是自己了。“好的,那你考慮看看。”
“那嫂子我先走了。”
看著林振興的背影,寧書皺眉,她好像遺忘了什麼,對了,之前聽一寶和二寶說起過林振興和知青的八卦,她沒怎麼關注。後來好像還聽誰說起過,秦雅和林振興定親了。所以那秦雅來家裡借腳踏車,是仗著自己和林振興這一層的關係嗎?
對於秦雅,寧書沒什麼印象,只知道她用一顆糖換一寶和二寶給她撿了半天柴。後來一寶和二寶不缺糖了,總是跟著她挖野菜,所以再也沒有去撿柴過。
但他們在挖野菜的時候,也看到過其他小孩子為了一顆糖去撿柴的。
第二個印象就是林國棟來信那天,是她來叫自己的。
至於秦雅這個人,她不予評價,畢竟都不認識,僅僅這兩件事,她也不好評價。
可今天,她如果是因為和林振興定親,而向不認識的自己借腳踏車的話,那寧書對她的印象就差了。
知青院
秦雅看見林振興這麼快就回來了,她忍不住問:“振興哥,借到了嗎?”
林振興道:“沒有,不過嫂子是肯借的,只是有條件。”
“什麼條件?給錢嗎?如果是給錢的話可以的,就當租腳踏車給租金了。”秦雅不以為然道。反
正她本來也沒想佔便宜,想給租金的。
“不是。”林振興把寧書的話說了一遍,“……所以咱們還是不借了吧,磕磕碰碰一點維修倒是沒事,萬一損害多了重新買一輛腳踏車也不可能,咱們也沒有腳踏車票,如果賠錢要400的話,爹孃也不會給我400。”
“要陪那麼多?”秦雅瞪大了眼睛,“她這……這……”她想說這不是搶錢嗎?“你們好歹是親戚,我和她也都是知青,她這……這有點過分了。”
她原本也不想這麼快嫁人的,但上工的日子實在太苦了。更重要的是,家裡人不再給她寄錢了,雖然她手裡還有一點錢,但那是傍身的,家裡不再給她寄錢,她傍身的錢也不想花掉,所以決定接受林振興的追求,和他處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