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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諱是:不要概括,要具體。
關於寫作忌諱概括化,沒有人比俄國偉大作家契河夫說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誡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認為,對於自然的真正描寫應該相當簡略並與主題存在相關性。應該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寫,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絛紫色的金光一瀉而下’等等。在描寫自然時,要抓住細節,而且要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即使閉上雙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寫的場景。
因此,當你坐下來寫作的時候,請記住,不是“一杯飲料”而是“一杯馬丁尼”;不是“一隻狗”而是“一隻長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個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輕少女”;不是“一頂帽子”而是“一隻高頂回角帽”;不是“一隻貓”而是“一隻阿比西尼亞貓”;不是“一支槍”而是“一支0。44口徑的新式自動手槍”,不是“一幅畫”而是一幅“馬奈的‘奧林匹亞’”。
將描寫四忌與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為一,我們就得到了一條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寫時都應該遵循的一條規則:要具體!
你要能準確地描繪出一幅幅場景,使人物真實可信,他們在自己國有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和味覺中進行著日常工作。——拉威爾斯潘塞。
“怎麼才能讓事情看起來真實可信呢?”當一位作家被問及這個問題的時候,實際上是對他的一種讚揚。如果有人進一步對他說:“我好像身臨其境,能夠聽到、嗅到、感覺到這些地方,就像走進了小說的書頁中”,那他給讀者的東西就的確非同尋常了。當我被問及同樣的問題時,我的回答是:“藉助於五種感覺”。一些作者總意識不到應利用讀者的五種感覺來獲取真實感。利用讀者的視覺感受是常見的,但是利用讀者的嗅覺、聽覺(除了在對話中)、觸覺或是味覺又有幾次呢?我從1976年開始寫作,至今仍在我辦公室的牆上保留著五個詞:看、聽、感、嘗、嗅。每當我寫作的時候,都會參照這張表,有意識地寫些帶有氣味的東西。實際上,一些令人作嘔的東西在創造真實感的時候,反而有奇蹟般的效果。
想想當一個人開啟冰箱的時候,那種腐爛的水果的味道;當一個人剝一隻熊皮的時候,那腐臭的脂肪;當一位婦女在無人服務的加油站給油箱加油的時候,手上會沾滿了汽油味。僅在故事的開頭提及味道是不夠的,在敘述情節時,你還得反覆參照那張表。讓我們設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爭論某件事情,男人從門口一直衝到廚房,衝著女人大聲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媽媽和我們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須在我回來之前搬走,否則我就離開這個家!”在設定這個場景的時候,我可以讓女人烤制南瓜餅(味道甜美、溫馨,讓人回想像感恩節一樣的快樂時光),但是如果再加上醃製香料和醋的氣味,這個場景就呈現出寓意。我會在某個時刻讓讀者想象這種氣味:“我鄭重警告你,勞拉,有她沒我,有我沒她!”他說著,那樣子就像廚房裡的味道一樣酸。不要忘記,在爭吵的時候,勞拉還一邊往罐子裡裝著泡菜。當她在大聲吵嘴的時候,可能會燙傷手,然後把手伸到冷水裡沖洗。當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裡倒鹽水,並且灑了一地,然後還要擦乾淨。她還在粗棉布制的圍裙上擦乾她的手。她可以擦拭從額頭(熱熱的,癢癢的)上流淌下來的汗水,她可以一邊叫嚷,一邊揮舞手中的勺子(堅硬的,木柄的),並向男人扔去。這些都會增強視覺效果。當爭吵越演越烈的時候,可能會聽到什麼聲音呢?是不是有條狗溜進來,喝錫制餅盤裡的水?
是否有一輛行駛的汽車正在馬路上發出卡嚓卡嚓聲響呢?是不是傳來孩子們在隔壁人家院子裡玩耍的聲音?當爐子上的水燒開的時候,是不是在叮噹作響呢?水有多麼熱呢?你告訴讀者溫度了嗎?小說中女主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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