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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直下,被害人妻子姚淑文親自出面,證明趙承強生前綁架了蔣衾年僅兩歲不到的養子。事發當晚趙承強試圖以此威脅蔣衾參與販毒,被拒後便想殺人滅口,打鬥中被蔣衾誤傷頭部,因此喪命。
蔣衾對以上事實供認不諱,表示尊重法庭審判結果,不論如何都不會上訴。
法庭經過一個半小時的激烈討論之後達成了如下共識: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蔣衾是在防衛過當的情況下置人於死地的,但是綜合被害人妻子的證言來看,失手殺人的事實成立,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被害人有重大過失在先——綁架了被告年幼的養子,並脅迫被告販毒,但是仍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這一點;相反被告沉屍滅跡證據確鑿,說明主觀上是存在惡意的,刑期標準應定為五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事發已逾十年,公安機關未曾立案,根據有關過失殺人罪追訴期的規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年之後就過了追訴期,可以被免於起訴。
蔣衾的情況符合這一點,被判免除刑事處罰,當庭釋放。
庭審結果下來後蔣衾站在被告席上,摘下了眼鏡,掌心用力揉眼睛。王隊坐在旁聽席上,有點詫異的看著他。
雖然他跟蔣衾相處的時間不長,但是能看出蔣衾家教森嚴,禮儀嚴謹,舉手投足都非常得體而剋制。他當眾做出這個動作,其實有點感情過於外露的意思了。
靳炎則差點從座位上衝下去,幸好被律師一把拉住,不然絕對能收一張藐視法庭的罰款單。
姚淑文退回旁聽席,微笑著搖了搖頭,心裡突然非常感慨,她想起當年氣焰熏天不可一世的趙承強,如果他天上有靈,看到今天法庭上所有人都心願得償的樣子,會是什麼心情呢?
他活著的時候給那麼多人帶來了痛苦,他死以後也沒人為他伸張那虛偽的正義。那麼他生前擁有的那些權勢和威風,除了給人徒添笑柄之外,還有什麼意義呢?
“……靳炎哪,”姚淑文感慨萬千的嘆了口氣,說:“回去以後就跟小蔣好好過日子吧,那些生意能不碰就不碰了,千萬別再成為……”
“成為第二個趙承強?”靳炎大笑道:“放心吧姚姐,我還有老婆孩子要顧呢!”
這話說的太不像樣,周圍人都囧了,靳炎卻毫無察覺,還在那洋洋自得。
蔣衾被送出法庭大門,腳還沒落地,就被衝上來的某人一把打橫抱了起來。
蔣衾驚得眼鏡都掉了:“靳炎——!放我下來!釋放手續還沒辦呢!”
“辦什麼辦啊有什麼好辦的!養那麼多律師是吃白飯的嗎!——喂說你呢,辦手續去!”靳炎喜滋滋抱著媳婦說:“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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