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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極快,來勢甚猛,就算是三個團長在我身邊,當時也不可能來得及,可見你的出劍速度十分驚人,而我又聽說你就是殺掉孟加斯的人,可見你是十分厲害,實力絕對不等於低階鬥士。”
迪克覺得這個林斯是話中有話,於是問道:“你來找我,不只是想對我說這些吧?”
林斯笑了笑:“閣下果然聰明,你知道嗎?我一直都看不起那些旅團的人,包括什麼天極什麼雪狼,我都覺得他們很沒出息。”
迪克心想:這傢伙怎麼跟我想的差不多。
林斯繼續說:“所以一直有很多旅團邀我加入,我都對他們置之不理,我所追求的,不是為別人而賣命的人生,不是徒有虛名的生活,而是自由的冒險,生活就是冒險,生活應該由自己的雙手來創造,這就是我的信條。”
聽見林斯這麼說,迪克也深有同感,林斯這一番話正正說中了自己的心事,自己立志要當獵手,除了透過冒險報滅族之仇和繼承維斯帕的衣缽外,就是為了想過這種無拘無束的生活。
“自由”兩個字,迪克從小就十分嚮往。
林斯又問道:“迪克,我來問你,你覺得那三個旅團裡的人怎麼樣?”
迪克望向湖面,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覺得他們好像是笨蛋。”
林斯“哈哈哈”地捧腹大笑,說道:“你會這麼想,就說明你是天才了。”
迪克也笑了笑。
林斯繼續說:“真正的生活不屬於那種懦夫,而是屬於我們這種天才,我一直有個願望,就是想跟志趣相投的人建立一個旅團,我一直尋訪,可卻沒找到適合的人選,今天見到你,覺得我跟你挺相似,你是打鬥方面的天才,我是戰略方面的天才,怎麼,有興趣跟我合作嗎?”
迪克怔了一下,心想:雖然這個人今天是第一次見,不過好像跟他有很久交情一般,可是畢竟是第一次見面,對方的底細也沒有摸清,貿然跟他組團,好像不是太好。
想到這,迪克說道:“但是我們只有兩人,組團要三人,還差一人,怎麼辦呢?”
林斯拍胸口說道:“這你就不用擔心,我有個妹妹,是個咒陣術士,只要讓她也加入獵手的話,我們就是三人了。”
迪克繼續問道:“那你是幾級獵手呢?”
林斯慚愧地笑了笑:“由於我的本職是祭師,通常只是接些低階任務,因此現在也只有四級,不過你是六級嘛,可以用你的名義來建團,我跟我妹妹加入,這不就順理成……”
林斯還沒說完,迪克臉色一變,揮舞大劍,向著林斯面門直劈過去。
第三十七章 金槍襲擊
林斯還沒說完,迪克臉色一變,揮舞大劍,向著林斯面門直劈過去。
林斯一驚,也不知道是什麼事,便聽到“當”的一聲,一抹火花濺起,迪克的大劍跟一個黑色的狼牙棒撞在一起,那空氣的震動使林斯頭腦眩暈。
“是誰?”林斯還沒來得及反應,迪克已經順勢站了起來,大劍護身,擺開架勢。
只見一個身穿黑色輕盔的戰士就站在兩人的身後數米的地方,他身高八尺,手握狼牙棒,不過此人蒙臉,看不見真面目。
“沙沙沙……”那個人沒有回答,聽見一陣亂草聲,又有七個打扮一樣的戰士從草叢站了起來,不過他們手握的武器不一,可都是些長兵刃,槍棒鐮矛樣樣皆有。
迪克跟林斯看著都不由得愣了愣,在世界上,手持長兵刃的通常只是騎士,而步兵大多數都是持刀劍,短斧,短錘之類的短兵刃,一來移動不方便,二來技能施展受限制。可面前的八個人,個個拿著都是長兵刃,就顯得有點奇怪。
林斯定神站起,見他們手背上都刻有一個槍棒相交的圖案,馬上知道他們的來歷,於是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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