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第六節
24
我大學時候的法律講師叫楊必勝,一個曾經縱橫成都律界二十餘載的大牌律師,經過幾十年光陰的洗禮,終於熬成一名白髮蒼桑老頭兒。楊老頭兒四十歲的時候,個人資產已經過億,也是他一生事業正如日中天的年頭,一場狂風暴雨風馳電掣般地來了。那是一九九七年夏天,成都市謀院正在受理一起刑事案件,當事人都是當時成都上流社會的重要人物,辯護律師楊必勝。該案的一切程式都在順利進行,誰料中途一個環節上出了一丁點兒紕漏,便立即引來反貪局的注意,連檢察院也介入其中,於是整個案情的性質就發生了巨大變化。那原本只是一起簡單的刑事訴訟案,後來逐漸演變成行政訴訟案,楊必勝也由辯護律師直接變成了被告人,最後他輸掉了那場官司。楊某在被捕入獄前曾仰天長嘆:“我楊必勝這一輩子,縱橫律界二十餘載,從來不曾輸過一場。但最後一場輸了,輸掉了我的一生。”
五年後楊必勝刑滿從監獄出來,財產沒了,家也沒了,老婆和女兒都嫁人了,風燭殘年和孤家寡人這兩個詞兒也註定要落在他身上了。當然這些都是他親口說的,後來我認為楊老頭兒既然走到這步田地了,不去文殊院誦經禮佛,還跑來這學校當什麼講師?——答案不言而喻,八成是他年輕時候吃多了撐的!此外我還聽他講過另一件離奇不靠譜的事兒,當年和楊某一道橫行成都律界的人還有他當年的師弟,這人名字叫林自翔。
林自翔四十歲的時候比楊必勝有錢,在成都律界的名聲也比楊必勝響亮,一生都比楊必勝幸運,玩轉法律的手段還比楊必勝高明。二零零六年,國務院下令實行官改,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級法官和三級法官正式劃為公務員編制。此君趁水渾好摸魚,由一名惡貫滿盈的大律師搖身一變,成了成都某院的三級法官。接下來的事情就是重點了,也更加荒唐可笑。這人當上法官以後不僅從來不收賄,同時為了證明他為官心志清明,還不惜重金自己掏錢購買奢侈品,不斷捎人送往反貪局、中紀委以及檢察院,並註明這是什麼場合什麼人送的贓物。據統計,林自翔在一年之間光送往反貪局的奢侈品價值竟達五百多萬元,最終順利當上了該院的院長。林法官成了林院長之後就開始收賄了,色膽包天,專門徵收良家婦女,夜總會那些專門提供特殊服務的女人他連看都不看一眼,說那些賤女人他早玩膩了,還是覺得給別人帶綠帽子技術含量高。此君的生活作風通常是別人贈他鮮花和美酒,他贈別人綠帽子,後來終於有一頂綠帽兒戴超標了,不小心戴到一個實權官員的頭上。人家一反手,他就鏗鏘入獄,但只在裡面待了幾天就出來了。林自翔剛從監獄出來就跑到銀行提款,然後四處送禮,最終打通所有關節逃之夭夭,至今都沒有人知道他去了什麼地方。
第七節
這絕不是神話,這就是一個現代職業的生存法則。
25
鑫協律師事務所所在的地方是一個小縣城,我大學畢業後在那裡領過一段時間的工資,老闆是成都市一名叱吒風雲的大牌律師,聽聞此人混跡律界的手腕也不低於數年前的楊林二人。我們所裡一共就兩名律師,都是此人的徒弟,牛律師執業八年,馬律師剛領了律師資格證三年,兩人都混得風風火火,我是牛律師的助理兼徒弟。因為地方小,所以業務資源有限,大家也都很清閒,幾年來接過最大的案子就是一起關於勞動賠償的民事糾紛。案子是去年立秋之際審理的,該案給我帶來了諸多感觸,慢慢地我終於發現在自己學校裡所學的東西,其實在現實中一丁點兒也用不上,這世間根本就沒有什麼正義可言。
案例是這樣的,建築工人張某在工地上作業時弄斷了左手,承建方承擔了八萬元的醫療費用,但醫好以後那隻手也基本上廢了,最後鑑定出四級傷殘。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