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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他們直覺地感到道德能夠要求我們的無論如何都應該有一個界限。因此,在傳統上他們說,這樣的英雄行為是份外的要求——也就是說,它們是在責任要求之上、之外的行為,發生這樣的行為值得尊敬,但不是道德上要求的。然而,還是難以解釋為什麼不要求這樣的行為。如果道德要求公平的行為,一個人死而不是五個人死會更好,那麼,就應該要求你犧牲自己。
關於這個問題,社會契約理論會怎麼說呢?假設問題是,是否有這樣的規範,即“如果你犧牲自己的生命能救很多人的生命,那麼你應該這樣做”。以其他每個人都接受這一規範為條件,接受這樣的規範是不是理性的?可以推測,會是的。畢竟,由於我們每個人更可能處於那些被救的人中間,而不是那個將要結束自己生命的人,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從這樣的規範中受益。這樣,
社會契約理論似乎要求道德英雄主義。
然而,這裡還有兩個問題。首先,即使同意這樣的規範是理性的,按照這樣的規範來行動也可能是不理性的。假設有一種情形,在這種情形中你可以為了救別人而結束自己的生命。你為什麼應該這樣做?對懲罰的恐懼不會打動你。(他們能把我怎麼樣?你會問自己,殺了我?)並且,雖然盧梭相信社會會把我們變成更好的人,但是我們能否塑造出幫助他人的願望強烈到足以克服對死亡的恐懼這樣的性格還是有疑問的。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10章 社會契約思想(7)
但是這一觀察引向了第二點,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根據社會契約理論,道德在於理性的人以其他人接受為條件所接受的規範。然而,訂立我們不能期待其他人遵從的約定是不理性的。我們能期望其他人遵從自我犧牲的規範嗎?——我們能期望陌生人會為了我們而結束他們自己的生命嗎?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我們不能。人們不會出自他們內心的善良而遵從這一規範,法律要求也無法勸說他們這樣做。這樣,社會契約所能要求的自願的自我犧牲就有一個自然的限度:理性的人不會同意規範如此要求,其他人也不會遵從它。以這種方式,社會契約理論解釋了道德的一個特徵,而這一點在其他理論中仍然保持著神秘性。
和*抗的問題
道德理論應當幫助我們理解特定的道德問題。因為社會契約理論建立在對社會的性質及其制度的重要洞識的基礎上,所以它比較適合幫助我們處理涉及那些制度的問題。作為社會契約的結果,我們有義務遵守法律。但是,我們是否曾經證明公然反抗法律是正當的?如果是這樣,是什麼時候呢?
最經典的現代和*抗的例子是與甘地(Mohandas )領導的印度獨立運動和小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領導的美國*運動中所採取的行動聯絡在一
起的。這兩個運動都以公開、持久、非暴力地拒絕服從法律為特徵,但是,它們的運動目的卻有著重要的不同。甘地和他的追隨者不認同英國統治印度的權利,他們想把英國的統治替換為完全不同的體系。相反,金和他的追隨者並不質疑美國政府的基本制度的合法性,他們只是反對特定的、他們認為不公正的法律和社會政策——它們如此地不公正,以至於他們實際上感到已經沒有任何遵守它們的義務。
在《寄自伯明翰城市監獄的信》(1963)中,金細緻地描述
了面臨以下情況時油然而生的挫折感和氣憤:
當你看到邪惡的暴徒對你的父母任意地處以私刑,看到他們出於一時的念頭而淹死你的兄弟姐妹;當你看到充滿憤恨的警察可以不受任何懲罰地辱罵、踢打、殘忍地對待甚至殺死你的黑人兄弟姐妹;當你看到你2億黑人兄弟中的絕大多數人,在一個富足的社會中卻在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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