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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綁帶往下捋,這才找到了那個要命的拉環。
他一把扯開鎖銷,也不管順風不順風了,拽出傘衣就往外拋。
從理論上講,逆風拋傘,傘衣很有可能會被吹回到自己身上,可蔡遠飛現在的下墜速度實在太快,側面的風力已變得無關緊要。傘布從包裹裡掙脫出來、滑過他的胳膊,嗖嗖嗖地向上竄。很快,一股巨大的力量猛地拽住了蔡傘兵,強烈的震動扯得他五臟六腑都移了位,差點沒有吐出來。
與主傘相比,備份傘的傘面小,穩定性和可操縱性也比較差,傘衣開啟之後,傘繩和吊帶依然抖動個不停。幾秒鐘之後,還沒等蔡遠飛調整好自己的著陸姿態,他就一頭撲進了水田裡。
幸好那塊水田剛經過翻犁,土質比較鬆軟,蔡傘兵翻了幾個跟頭,雖然摔得七葷八素卻沒有傷筋動骨。他坐在泥地裡,頭腦還十分清楚,先按照程式用傘兵刀割斷傘繩,把副傘留在降落點,然後爬上田埂抬頭張望,這才發覺自己居然是頭一個降落的。
不一會,教官開著吉普車跑過來了,美國佬興高采烈,豎起大拇指一個勁地喊叫:“頂好!頂好!”誇獎中國傘兵的技術高超。
“哼!隨便你怎麼吹,反正老子堅決不跳第二回了”。蔡遠飛拿定主意不再冒充好漢。
不過,美國人也聰明,懂得見好就收,從這以後,他們再也不提備份傘的事情了一一因此,直到1949年,整個傘兵總隊只有”留美預備班”的六個人具備手動開傘的資歷,其中就包括了蔡遠飛。
說起來,1945年底的這次集訓是美國第14航空隊解散之前的最後一項任務。這七5傘、備份傘以及這次跳傘訓練,都與“租借法案”有關係。
“租借法案”是抗戰期間的同盟條約,其核心內容是由美國向中**隊提供30個師的武器裝備和訓練指導。這個方案從1943年開始實施,剛裝備了20個師,日本就投降了。從道理上講,戰爭結束後法案就應該廢止,可中美雙方又搞了一個《處置租借法案物資協定》,把尚未交付完畢自勺軍用物資繼續提供給中國政府。美援裝備的總數到底有多少?
有說30個師、39個師的,也有說45個師、64個師的,各執一詞,就連國民黨自己也沒有定論。這說不清楚的原因,主要是由於**的物資分配沒有明確的計劃,通常是派系鬥爭的結果。因此,除了少數的“全美械師”,還有許多“半美械師”,而那些“半美械”部隊的武器配置標準不一,數量不等,非常混亂,很難確定他們到底算不算是真正的“美式裝備”。
當然,不管怎麼算,傘兵部隊都應該屬於正宗的“全美械”。可話又說回來了,“全美械”也有“全美械”的難處。
首先是開銷大。美軍教官可不是白求恩,幹活是要收錢的。他們每上一次飛機的“勤務補貼”是50美金,中國官兵是兩美金,辦一個月的培訓班,光是這筆開支就要耗費四萬多美元,把傘兵總隊整得直喊受不了。而且,花了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好東西。比方說,當時比較先進的降落傘是七7型,可美國人只肯提供七5。傘兵部隊需要400瓦的大功率無線電發射機,他們也不願意給,最後還是透過蔣宋美齡女士親自說好話,才從第14航空隊弄到了一臺。
抗戰時的“租借法案”期間,美國人提供的武器全是嶄新的,可到了抗戰勝利以後,《處置租借法案物資協定》移交的裝備大都是些1日貨和次品一一大炮不配炮彈,戰車沒有配件,機槍的槍機也經常是斷裂的,汽車和飛機都要先經過修理才能夠使用。機場上,B29之類的先進戰機一架也不給,狀況好一點的B24、B25全都飛走了,留下的主要是C46和C47運輸機。
“租借”到這樣的“新式裝備”,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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