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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4/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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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之欲出:達達尼昂初出茅廬,風流倜儻,果敢機智,對朋友俠肝義膽,對愛情執著追求,對敵人嫉惡如仇;阿託斯平素少言寡語,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著冷靜,處世穩重老練,關鍵時刻,他是主事的靈魂和統帥;波託斯頭腦簡單,胸無城府,大膽魯莽,貪錢愛財;阿拉米斯則是足智多謀,才思敏捷,溫文雅儒,風度翩翩,關鍵時刻,他是主事的參謀和智囊。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對上述人物性格的勾勒,經常將其置於各種不同的決鬥場景,使他們那具有中世紀史詩中騎士劍客的傳奇色彩表現得更加豐滿,因為當時法國及歐洲的紳士階層,決鬥是司空見慣的。大仲馬的一生就有過十三次決鬥。早在四歲那年,剛辦完父親的喪事第二天,大仲馬就抱起兩支大槍,悄悄爬上樓頂,要同上帝一決高低。當他母親責罵時他回答說:“我要到天國去,我要和上帝決鬥,要把上帝幹掉……因為上帝殺死了我爸爸!”

大仲馬對紅衣主教黎塞留和其親信米拉迪的著筆更是出神入化:前者那不可一世,呼風喚雨的囂張,對國王表面遵從而內心鄙夷的驕橫,策劃圍困拉羅舍爾城的老謀深算,處理人際政務的通權應變,被描繪得淋漓盡致;後者外表的天姿國色,內裡蛇蠍心腸更是被刻劃得入木三分。連續五章囚禁場面的鋪陳,將米拉迪時而像溫柔的天使,時而像兇惡的魔鬼,時而口若懸河,才氣橫溢,時而兇像畢露,暗藏殺機,最後把獄吏清教徒勾引得神魂顛倒,終於入其彀中的內心世界描寫得令人叫絕。

但是,一部再好的作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三劍客》也不例外。一部文學作品不管屬哪流派,採用何種體裁,是言情小說也好,是通俗歷史小說也罷,其作者都是用他採擷的素材,調動全方位的思維靈感,駕著想象的翅膀,去編織理想的故事情節,安排一個個典型的人物,運用最富表現力的語言,力求吸引讀者的情趣,攫取讀者的心靈,以期傳遞他的思想,引起社會共鳴。不管大仲馬本人主觀臆想如何,也不管他怎樣標榜“我在文學上不承認什麼體系,也不屬於什麼流派,更不樹什麼旗幟,娛樂和趣味是唯一的原則”,但他的作品從問世那一天起,就載著某種不以他意志為轉移的政治影響走向社會,走向人間,走進讀者的心靈,因為任何一個故事的構築,任何情節的編織,任何一種寫作技巧或塑造人物手段的運用,都只不過是粘附於整個作品的統一載體,綜合地去揭露某種社會矛盾,闡述某種社會現象,反映某個社會截面的。從這個重要角度去剖析《三劍客》的社會價值,同雨果的《悲慘世界》或司湯達的《紅與黑》相比,無論在故事的典型性和深刻性,還是在人物刻劃的表現力與感受力,都明顯相形見絀,因為大仲馬雖然寫到了黎塞留和國王的矛盾,新舊教徒的衝突,英法兩國的交戰,都只是蜻蜓點水,浮光掠影,沒有深刻揭露社會衝突的本質,沒有剖析階級矛盾的核心,沒有披露各派政治力量是哪一個階級利益的代表,也沒有正本清源以還歷史的本來面貌,作者只是將角色的安排人為地依想象去適應小說內容的需要,所以整部小說雖有一點點史實為依據,但反映的只是支離破碎甚至有的是有悖歷史真實的史實。這就是《三劍客》的欠缺一面。

大仲馬是法國乃至世界文壇上少有的多產作家。從他以《亨利三世及其宮廷》開試筆鋒到他六十八歲魂歸天國近四十年的創作生涯中,他的作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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