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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不少早期華工契約期滿,開始從事自由勞動,積攢錢財,並因“中秘條約”得到了較好待遇。
老狐狸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把秘魯的事擺弄得差不多了,所謂“摁住葫蘆起了瓢”,美國那邊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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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差一點掉了腦袋
由於勤勞的華人移民大量湧入美國,引起了愛爾蘭白人工人的嫉妒,從1871年起,美國就發生多起殺害華人移民的事件,當時清廷正內外交困之時(俄佔伊犁,法攻安南,日吞琉球),根本無力保護在美華人,美國在1882年透過了《排華法案》,規定華人十年內不準赴美,中國人遂成為美國白人排斥的唯一物件!
李鴻章一直想透過外交努力促使美國廢除這個法案,可沒成想到了1892年,這個法案居然又被延長了十年!
延長了還不說,美國國會又透過了《格利法》,這個法案旨在限制加州勞務市場的華工,更是嚴重侵犯了華人的正當利益。而此時的李鴻章,已經騰不出手來管這個了。
因為中國身邊,那個由四個島嶼組成的可怕國家。
“如果中國有一支大海軍,美國人也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排斥華人。”孫綱對馬玥說道,
“原來是這樣,我明白了。”她使勁地點點頭,說道,“我現在也越來越希望,你快點把中國的戰列艦造出來了。”
幾天後,李鴻章那裡又有訊息了。
經過總理衙門和荷蘭人的交涉,荷蘭人以“照會”的形式同意保證不再迫害華人了。
原來,馬玥用“東方公主”弄了回“炮艦外交”後,荷蘭人立刻上中國這兒來摸底了,向總理衙門詢問這次來的這艘掛商船旗的軍艦到底是怎麼回事,李鴻章回答說,因為海盜猖獗,中國商民被迫“擅自籌款購艦,以資海上衛護”,稱馬玥的行動是“保民義舉”,總理衙門承認她的行動是有根據的,並要求以法律檔案的形式代替馬玥讓荷蘭人開的“保證”,荷蘭人懼怕甲午戰勝的中國海軍威脅到自己在遠東的利益,也就同意了。
當然老狐狸那一句“中國商民擅自籌款購艦”也嚇了荷蘭人一跳,大清中國極為富庶,要是讓老百姓自己掏錢組織艦隊,荷蘭人在亞洲就不用混了。
但“民船”被用作“軍艦”,卻立刻引起了朝廷“某些人”的“神經過敏”,一些御史言官紛紛上奏,矛頭直衝著孫綱來了,說他“縱容商民養蓄私兵,有犯上作亂之意”,要求“將該商艦即行譭棄,該大臣著革職拿問”,著實把孫綱嚇了一跳。
從後世穿越來的他還不知道,“養蓄私兵”和“造反”差不多是同義詞了,他的小腦袋瓜子這一次還真是有被某種東東砍掉的危險。
這回,李鴻章也有些慌亂的感覺,一艘未入國家海軍軍列的軍艦,引起的麻煩比他想象的要大的多。
也是,朝廷自鎮壓太平天國起義後,對民間擁有武力一直極為警惕,這一次居然有人自己花錢裝備軍艦,並險些引起外交糾紛,這件事本身代表的訊號就極為可怕。
李鴻章當然不肯坐視自己的得力“愛將”就此丟了腦袋,趕緊上奏替他辯解,說“南洋華人慘受荼毒,朝廷不及援手,商民激於義憤,故有此舉”,稱“此艦原為日本所有,為防其暗中坐大,故援引條約強購之,因恐列強幹預,未能編入軍列,售於商民代管,俟事稍定,再行入軍”,但言官們指責“該艦至南洋逼荷蘭人立約,足證其戰力非一般兵輪可比,亂民包藏禍心,由此可見一斑”,要求“皇上嚴行懲戒,以儆效尤”!
光緒皇帝還沒有就此事做出什麼批示,可孫綱已經感覺到了脖子上的森森涼意。
“他們要敢這麼幹,我就讓北洋軍情處在北京殺個天翻地覆。”馬玥知道後大怒道,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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